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擴容)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和塔筒設備采購項目已獲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項目業主的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主要位于永州市道縣洪塘營瑤族鄉境內,西部、南部與江華瑤族自治縣接壤;高程在600m~1800m之間,海拔較高且跨度大,整體地勢陡峭,屬山地風電場。風電場中心北距洪塘營瑤族鄉直線距離約9km,西距江華瑤族自治區直線距離約22km,西北距道縣縣城直線距離約22km,場周邊有縣道X062、X089、X061、X069、X070、X081、X089通過。場內有前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的道路,交通運輸條件較為便利,但選擇單一,下高速后的大件運輸路線距離較遠。
本項目不單獨建設升壓站,與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項目共用,風機以1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工程升壓站35kV開關柜,經主變升壓至110kV電壓等級,與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工程打捆送出,以110千伏線路接入橫嶺220千伏升壓站,再與黃毛嶺匯集通過22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長江圩開關站,并將紫瑤雙回剖入長江圩開關站。最終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統報告為準。
重大件設備推薦運輸線路為:
風機葉片設備運輸線路:生產廠家→全國高速網→高速公路→江華高速出口→207國道、縣道→設備堆場→協合萌渚嶺風電場場內檢修道路→二期場內施工檢修道路→各風機機位點。
主機、輪轂和塔筒等設備運輸線路:生產廠家→全國高速網→高速公路→梅崗高速出口→設備堆場→上坦公路→大洞田村鄉村道路→二期場內施工檢修道路→各風機機位點。
以上線路為參考路線,最終選定路線由投標人現場踏勘后確定。本項目預選的設備堆場參考坐標為111.613196ºE,25.204238ºN(江華縣沱江鎮70縣道旁距小洛坪村村委會約800米處)和111.811944ºE,25.471667ºN(梅崗高速出口正南方向約200米處)。以上設備堆場為參考堆場,最終選定堆場由投標人現場踏勘后確定。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采購范圍為總裝機容量26.64MW(投標人投標容量不得低于26.64MW,且不得高于26.8MW),6.66MW≤單機容量≤6.7MW、200m≤葉輪直徑≤205m的陸上風力發電機組(本項目機型不允許混排),包含但不限于:風力發電機組、配套風力發電機組塔筒(其中T21機位點的風機輪轂高度為140~145m,需采用分片式塔筒,其余機位點的風機輪轂高度不低于115m)、預應力錨索組合件、法蘭、塔筒上段與機艙連接傳統法蘭、塔筒內結構件及連接螺栓、免爬器及免爬器滑軌設備、機艙與塔筒連接螺栓、塔筒與塔筒連接螺栓、塔筒內的主控柜和機組與主控柜之間的電線、電纜、光纜、尾纖及尾纖盒、橋架、風機計算機監控系統、風機輔助控制系統、能量管理系統、葉片在線監測系統(包括葉根載荷監測系統和葉片振動監測系統)、葉片凈空監測系統、齒輪箱油液在線監測系統、CMS傳動鏈在線監測系統、風機建模、視頻監控、塔筒設備運輸服務及保險、機組涉網上網試驗服務、防雷接地裝置、設備堆場租賃、單葉片吊具(安裝期間租用)、分片式塔筒運輸工裝(安裝期間租用)、分片式塔筒拼裝工裝(安裝期間租用)、拉伸器、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及質保期的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過程駐廠監造,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發運及交貨、現場開箱檢查、指導安裝、調試、現場試驗、試運行、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運行人員的培訓及質保期內的維修和保養等)。
投標人在給定的風力發電機組機位坐標上確定機位位置;投標人必須參與本項目對質保期風機保證發電量的考核。投標人應配合招標人及招標人委托的數字化交付服務商完成招標范圍內的數字化交付工作。
2.3交貨要求
交貨批次和進度:
(1)預應力錨栓組合件:
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成2臺套預應力錨索組合件到貨;
合同簽訂后45天內完成剩余所有預應力錨索組合件到貨。
(2)風力發電機組及塔筒設備:
合同簽訂后45天內完成3臺套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到貨;
合同簽訂后60天內完成剩余所有風力發電機組和塔筒設備到貨。
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供貨時間,投標人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具體交貨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交貨地點:三峽能源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擴容)項目設備堆場。
交貨條件:項目堆場買方車板交貨,即投標人將貨物運抵項目設備堆場,負責設備在堆場的卸貨和保管,由項目業主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從設備堆場提貨,投標人負責將設備裝貨至項目業主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運輸車輛車板。投標人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包含但不限于設備堆場及裝卸相關一切費用)。
2.4其他要求和說明
(1)設備堆場至風機機位之間為滿足本次招標所購設備運輸所需要的高空清障和恢復、道路改造及橋梁加固的費用由項目業主承擔;其他區間為滿足本次招標所購設備運輸所發生的道路改造、橋梁加固、高速出口改造等所有因運輸車輛無法通過而采取的措施及一切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投標人應充分考慮運輸路徑、路況,調整運輸車輛的選擇,并對設備堆場到風機機位點的道路進行詳細物流路勘,形成路勘報告,該報告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路勘報告中需提供對擬改造道路(項目業主負責的道路范圍)的參數,若投標人在提供路勘報告后變更道路改造標準,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若設備堆場至風機機位的設備運輸道路滿足投標人路勘報告中相關條件,但實際運輸時無法滿足風機重大件設備運輸,則投標人負責無條件調整設備堆場至風機機位的設備運輸道路以滿足運輸要求。
(2)投標人應根據投標機型開展微觀選址、風機載荷論證、風機布置方案(方案應充分考慮項目地質條件、項目建設條件以及周邊相關因素影響)、機組噪聲評估報告等工作,并出具報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投標人必須參與本項目對質保期風機保證發電量的考核。
(4)塔筒及錨索組合件具體設計及技術要求由投標人確定,最終以設計聯絡會為準。
(5)投標人應提前編制設備運輸方案,該方案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設備運輸方案需經過項目業主審批后方可實施,獲批后的設備運輸方案的實施工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6)受現場運輸條件限制,投標人須考慮主機分解運輸;由于項目吊裝平臺用地有限,投標人需考慮葉片設計制作、葉片吊具等滿足風機單葉片吊裝。投標人應以租賃形式提供葉片吊具和分片式塔筒拼裝工裝等專用工具,租期為工具到達施工現場至項目建設期結束為止。
(7)設備運輸路線上存在一處橋洞,高度約為4.3米(最終高度由投標人現場踏勘后確定),投標人須選擇能夠通過該處橋洞的超低板設備運輸車輛進行運輸。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業績要求:
1)投標機型或者同平臺風力發電機組須具備并網運行業績(同平臺標準:技術路線必須相同,單機容量在5MW-6.75MW之間)(須附相應供貨合同和業主出具的投運證明文件);
2)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5.0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運行業績不少于100臺套且均已通過240小時試運行(注:業績證明文件應能夠充分反映供貨合同雙方名稱及簽章、設備名稱、規格、簽訂日期以及通過240小時試運行證明等關鍵內容)。
(3)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4)其他要求:投標人投標機型(相同單機容量及葉輪直徑)應具有國際機構或者國家授權、許可的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設計評估符合證明及型式認證證書。
3.1.2本項目塔筒設備制造允許分包,其分包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如有多家分包人,則各分包人均應滿足資質要求和信譽要求,其中至少一家分包人必須滿足業績要求);若未分包,則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
1)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鋼結構制造企業一級及以上資質,或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具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制造D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60臺套5.0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的銷售業績(須附相應供貨合同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體現供貨數量、風電機組單機容量等關鍵內容)。
(3)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4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投標標段的要求:/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文件獲取時間: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17 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4.2 文件獲取費用: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人民幣 1000 元 ,售后不退。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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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1490789738@qq.com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主要位于永州市道縣洪塘營瑤族鄉境內,西部、南部與江華瑤族自治縣接壤;高程在600m~1800m之間,海拔較高且跨度大,整體地勢陡峭,屬山地風電場。風電場中心北距洪塘營瑤族鄉直線距離約9km,西距江華瑤族自治區直線距離約22km,西北距道縣縣城直線距離約22km,場周邊有縣道X062、X089、X061、X069、X070、X081、X089通過。場內有前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的道路,交通運輸條件較為便利,但選擇單一,下高速后的大件運輸路線距離較遠。
本項目不單獨建設升壓站,與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項目共用,風機以1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工程升壓站35kV開關柜,經主變升壓至110kV電壓等級,與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工程打捆送出,以110千伏線路接入橫嶺220千伏升壓站,再與黃毛嶺匯集通過22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長江圩開關站,并將紫瑤雙回剖入長江圩開關站。最終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統報告為準。
重大件設備推薦運輸線路為:
風機葉片設備運輸線路:生產廠家→全國高速網→高速公路→江華高速出口→207國道、縣道→設備堆場→協合萌渚嶺風電場場內檢修道路→二期場內施工檢修道路→各風機機位點。
主機、輪轂和塔筒等設備運輸線路:生產廠家→全國高速網→高速公路→梅崗高速出口→設備堆場→上坦公路→大洞田村鄉村道路→二期場內施工檢修道路→各風機機位點。
以上線路為參考路線,最終選定路線由投標人現場踏勘后確定。本項目預選的設備堆場參考坐標為111.613196ºE,25.204238ºN(江華縣沱江鎮70縣道旁距小洛坪村村委會約800米處)和111.811944ºE,25.471667ºN(梅崗高速出口正南方向約200米處)。以上設備堆場為參考堆場,最終選定堆場由投標人現場踏勘后確定。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采購范圍為總裝機容量26.64MW(投標人投標容量不得低于26.64MW,且不得高于26.8MW),6.66MW≤單機容量≤6.7MW、200m≤葉輪直徑≤205m的陸上風力發電機組(本項目機型不允許混排),包含但不限于:風力發電機組、配套風力發電機組塔筒(其中T21機位點的風機輪轂高度為140~145m,需采用分片式塔筒,其余機位點的風機輪轂高度不低于115m)、預應力錨索組合件、法蘭、塔筒上段與機艙連接傳統法蘭、塔筒內結構件及連接螺栓、免爬器及免爬器滑軌設備、機艙與塔筒連接螺栓、塔筒與塔筒連接螺栓、塔筒內的主控柜和機組與主控柜之間的電線、電纜、光纜、尾纖及尾纖盒、橋架、風機計算機監控系統、風機輔助控制系統、能量管理系統、葉片在線監測系統(包括葉根載荷監測系統和葉片振動監測系統)、葉片凈空監測系統、齒輪箱油液在線監測系統、CMS傳動鏈在線監測系統、風機建模、視頻監控、塔筒設備運輸服務及保險、機組涉網上網試驗服務、防雷接地裝置、設備堆場租賃、單葉片吊具(安裝期間租用)、分片式塔筒運輸工裝(安裝期間租用)、分片式塔筒拼裝工裝(安裝期間租用)、拉伸器、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及質保期的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過程駐廠監造,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發運及交貨、現場開箱檢查、指導安裝、調試、現場試驗、試運行、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運行人員的培訓及質保期內的維修和保養等)。
投標人在給定的風力發電機組機位坐標上確定機位位置;投標人必須參與本項目對質保期風機保證發電量的考核。投標人應配合招標人及招標人委托的數字化交付服務商完成招標范圍內的數字化交付工作。
2.3交貨要求
交貨批次和進度:
(1)預應力錨栓組合件:
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成2臺套預應力錨索組合件到貨;
合同簽訂后45天內完成剩余所有預應力錨索組合件到貨。
(2)風力發電機組及塔筒設備:
合同簽訂后45天內完成3臺套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到貨;
合同簽訂后60天內完成剩余所有風力發電機組和塔筒設備到貨。
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供貨時間,投標人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具體交貨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交貨地點:三峽能源湖南省道縣洪塘營三期(擴容)項目設備堆場。
交貨條件:項目堆場買方車板交貨,即投標人將貨物運抵項目設備堆場,負責設備在堆場的卸貨和保管,由項目業主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從設備堆場提貨,投標人負責將設備裝貨至項目業主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運輸車輛車板。投標人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包含但不限于設備堆場及裝卸相關一切費用)。
2.4其他要求和說明
(1)設備堆場至風機機位之間為滿足本次招標所購設備運輸所需要的高空清障和恢復、道路改造及橋梁加固的費用由項目業主承擔;其他區間為滿足本次招標所購設備運輸所發生的道路改造、橋梁加固、高速出口改造等所有因運輸車輛無法通過而采取的措施及一切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投標人應充分考慮運輸路徑、路況,調整運輸車輛的選擇,并對設備堆場到風機機位點的道路進行詳細物流路勘,形成路勘報告,該報告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路勘報告中需提供對擬改造道路(項目業主負責的道路范圍)的參數,若投標人在提供路勘報告后變更道路改造標準,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若設備堆場至風機機位的設備運輸道路滿足投標人路勘報告中相關條件,但實際運輸時無法滿足風機重大件設備運輸,則投標人負責無條件調整設備堆場至風機機位的設備運輸道路以滿足運輸要求。
(2)投標人應根據投標機型開展微觀選址、風機載荷論證、風機布置方案(方案應充分考慮項目地質條件、項目建設條件以及周邊相關因素影響)、機組噪聲評估報告等工作,并出具報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投標人必須參與本項目對質保期風機保證發電量的考核。
(4)塔筒及錨索組合件具體設計及技術要求由投標人確定,最終以設計聯絡會為準。
(5)投標人應提前編制設備運輸方案,該方案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設備運輸方案需經過項目業主審批后方可實施,獲批后的設備運輸方案的實施工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6)受現場運輸條件限制,投標人須考慮主機分解運輸;由于項目吊裝平臺用地有限,投標人需考慮葉片設計制作、葉片吊具等滿足風機單葉片吊裝。投標人應以租賃形式提供葉片吊具和分片式塔筒拼裝工裝等專用工具,租期為工具到達施工現場至項目建設期結束為止。
(7)設備運輸路線上存在一處橋洞,高度約為4.3米(最終高度由投標人現場踏勘后確定),投標人須選擇能夠通過該處橋洞的超低板設備運輸車輛進行運輸。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業績要求:
1)投標機型或者同平臺風力發電機組須具備并網運行業績(同平臺標準:技術路線必須相同,單機容量在5MW-6.75MW之間)(須附相應供貨合同和業主出具的投運證明文件);
2)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5.0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運行業績不少于100臺套且均已通過240小時試運行(注:業績證明文件應能夠充分反映供貨合同雙方名稱及簽章、設備名稱、規格、簽訂日期以及通過240小時試運行證明等關鍵內容)。
(3)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4)其他要求:投標人投標機型(相同單機容量及葉輪直徑)應具有國際機構或者國家授權、許可的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設計評估符合證明及型式認證證書。
3.1.2本項目塔筒設備制造允許分包,其分包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如有多家分包人,則各分包人均應滿足資質要求和信譽要求,其中至少一家分包人必須滿足業績要求);若未分包,則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
1)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鋼結構制造企業一級及以上資質,或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具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制造D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60臺套5.0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的銷售業績(須附相應供貨合同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體現供貨數量、風電機組單機容量等關鍵內容)。
(3)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4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投標標段的要求:/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文件獲取時間: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17 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4.2 文件獲取費用: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人民幣 1000 元 ,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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