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伊犁州尼勒克縣兵地融合40萬千瓦風電項目(一期15萬千瓦)以下簡稱“本項目”或“本工程”)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地區東北部,尼勒克縣境內。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尼勒克縣西南部,場區范圍在北緯43.70°~44.02°、東經82.00°~82.20°之間,地形為海拔高度1230~1550m 的山地,風場區域南北長約15km,東西寬約 9.2km。本項目交通較為便捷,315省道貫穿尼勒克縣全境,西接312國道,距伊寧市112公里,東接獨庫路,到烏魯木齊516公里,并有兩條縣道與312國道相連,交通運輸條件較好。
伊犁州尼勒克縣兵地融合40萬千瓦風電項目總規劃裝機容量為400MW,分為一期150MW及二期250MW。本期規劃容量150MW,擬安裝18臺單機容量為8350kW,輪轂高度125m的風力發電機組;本期新建110kV升壓站一座,建設1臺150MVA主變,通過1回110kV架空出線接入金崗變110kV側(距離約70公里,以施工圖階段現場實際復核后路徑長度為準)。本期預留二期250MW的出線擴建空間、主變擴建空間、35kV開關柜擴建空間、二次設備等其他相關設備擴建空間。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2.1招標范圍
1)本項目招標范圍為伊犁州尼勒克縣兵地融合40萬千瓦風電場項目(一期15萬千瓦)110kV升壓站PC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10kV升壓站內所有電氣設備的供貨、安裝、調試、試驗及建模等工作,電氣二次設備接線及設備采購工作,土建所有設備基礎、進站道路的施工(通信接地端子及接頭盒以下部分的導引光纜熔接及敷設至通信機房均屬于站內部分)。
2)除勘測定界圖內的永久用地和長租地之外的所有土地、林草補償賠償,所有施工建設協調,所有合規性手續辦理及當地政府關系、電網公司關系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
3)項目有關安、職、環評及應急預案。
4)本標段所有設備采購供貨、設備和材料及備品備件、建筑和安裝工程施工、設備調試、涉網試驗、并網手續辦理、檔案整理及驗收全過程(含招標人項目所有檔案)、系統接入、技術服務、試驗、專項驗收、工程達標投產、竣工驗收及外部協調的全部內容,交付生產的項目具有完整的生產運營功能。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范圍:
(1)設備供貨范圍:110kV升壓站范圍內的所有的設備和材料及備品備件的采購、運輸(包括但不限于設備運輸道路的協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等)、倒運(包括但不限于負責提供大型設備堆場并承擔相應費用等)、接卸、驗收、倉儲保管等工作。
(2)施工安裝工作范圍:110kV升壓站施工全過程的協調、建設用地租用、建安工程施工(包含為施工服務的所有輔助工程)、水保環保措施落實、項目調試及驗收(包括但不限于聯合試運轉、涉網試驗、水環保驗收、檔案驗收等各類專項驗收、項目達標投產驗收及竣工驗收)、質保期維護和售后服務等一攬子工程,并對項目的安全、質量、工期、造價、水保、環保、質保和售后服務等負全面責任。
(3)其他:
1)工程開工相關手續辦理、工程并網手續辦理、設施搬遷、臨時林草、臨時用地手續辦理,施工后設施搬遷恢復、生態修復(包含植被恢復驗收)、消防備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所需的技術服務費用等工作。
2)招標人已另行委托單位開展項目前期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報批工作,若因投標人后期施工等原因,造成項目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等因素發生變化,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重新開展或修訂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情形,由投標人負責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編制、修訂及重新報批直至取得批復文件。
3)由投標人依據《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完成110kV升壓站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報告表的編制及報審工作,直至取得批復意見。
4)招標人已另行委托單位開展項目前期水土保持方案報告及報批工作,后續工作應避免水土保持方案的變動。若因投標人后期施工等原因,造成項目開挖填筑土石方總量增加30%以上,或表土剝離量、植物措施總面積減少30%以上,或其他符合《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關于需重新修訂或編制水土保持方案規定的情形,由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修訂及重新報批,并取得批復文件。
5)投標人供貨范圍應包括其工作內容所涉及的所有設備、材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以及配套的服務,并提供設備永久標識牌(不銹鋼材質,符合國家能源集團標準化管理辦法要求)。
6)具體劃分界限及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分界線:土建工作以110kV升壓站征地紅線范圍為界;110kV升壓站110kV出線構架為界(含出線絕緣子串),架空導線OPGW光纜以子彈頭接續盒為界;本標段完成導引光纜與OPGW光纜熔接,衰耗測試,并完成導引光纜與通信相關設施、屏柜的安裝、接線、調試、采購等工作。35千伏集電線路以35千伏配電柜為界,零序CT由本標段提供。電纜溝以圍墻為界,圍墻以內由本標段負責,同時本標段負責內外電纜溝的貫通。
工作內容:110kV站內建構筑物及設備基礎、進站道路、場地平整、邊坡防護、防洪、排澇等所有土建工程;站內電氣一次、二次、通訊、調度、保護等所有設備供貨、安裝、調試、試驗、驗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驗收)等工作(110千伏導引光纜敷設、熔接至光纖配線柜均屬于站內部分)。本標段需要牽頭開展升壓站及風電場涉網試驗及仿真建模工作,并包含相關費用,風電場標、線路標有配合義務。內容詳見清單,但不限于清單,最終滿足項目帶電并網驗收及發包人要求。
2.1.2.2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
2.2 其他:2.2.1計劃工期:本工程計劃工期為6個月,預計2026年3月30日開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時間為準。
2.2.2項目建設地點:新疆伊犁尼勒克縣。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證書,許可范圍包含:承裝二級(1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試二級(110千伏以下)及以上。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內容包含110kV及以上變電站施工的PC或EPC總承包工程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10kV及以上變電站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2-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2-08 17: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添加備注:單位名稱+聯系人)
郵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