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致遠公司哈密伊州區壓縮空氣儲能示范配套4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第三方工程檢測服務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2 規 模: 哈密伊州區壓縮空氣儲能示范配套4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區東南部景峽區域,場址中心距哈密市約130公里,場地開闊,地勢北高南低,建設條件良好。風電規模為40萬千瓦,以14回集電線路接入哈密國投新建220千伏升壓站,以1回線路長度約30公里220千伏線路(220千伏送出線路由哈密國投建設)送出至煙墩750千伏匯集站(最終以國網公司接入系統批復意見為準)。
2.3 標段劃分: 新疆公司致遠公司哈密伊州區壓縮空氣儲能示范配套4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第三方工程檢測服務招標
2.4 服務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伊州區東南部景峽區域
2.5 服 務 期: 自簽訂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完畢。(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2026年3月,竣工日期為2027年6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服務期按照項目實際建設進度調整)
2.6 招標范圍: 哈密伊州區華能壓縮空氣儲能示范配套4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第三方工程檢測(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防洪堤、箱變基礎、風機基礎、線路工程及其他零星設備等)地基處理、地上和地下結構、土建工程建(構)筑物的材料試驗,成品、半成品檢測、檢驗等工作。包含全部施工工程以及前期和附屬工程涉及的試驗檢測。需現場檢測的項目,如回填土等由檢測單位進行現場檢測,其他原材料、半成品由施工單位送樣,檢測單位進行檢測試驗,檢測單位按相關要求及時出具試驗報告,檢測報告經檢測人員簽字和授權人簽字批準,并加蓋檢測機構試驗報告專用章、計量認證標志專用章,對報告數據和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負法律責任。參加質量監督檢查、技術監督、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檢測報告,具體詳見檢測清單。
2.7 本次采購采用預招標方式。本項目招標結果及合同生效條件如下:
(1)招標標的項目通過集團公司投資決策;
(2)招標標的項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資與資金預算。
*若招標結果未達到生效條件,投標人因參與招投標活動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即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有效資質證書:
①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②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投標時須提供上述證書的復印件。
資質有效性說明:如資質證書已過有效期,但行政主管部門發布通知延長其有效期的,投標人須提供相關延期通知文件或截圖證明材料;否則,該資質視為無效。
資質證書版本及檢測內容要求:
若持有舊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其檢測內容須同時包含“地基基礎工程檢測”與“見證取樣檢測”;
若持有新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則須提供綜合資質或專項資質,且專項資質的檢測內容須包含“建筑材料及構配件”與“地基基礎”。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建筑工程或電力工程第三方工程檢測服務合同業績,且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需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須至少提供首頁、簽字蓋章頁、合同金額及能證明工作范圍等信息的頁面),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1月08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1月15日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2 規 模: 哈密伊州區壓縮空氣儲能示范配套4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區東南部景峽區域,場址中心距哈密市約130公里,場地開闊,地勢北高南低,建設條件良好。風電規模為40萬千瓦,以14回集電線路接入哈密國投新建220千伏升壓站,以1回線路長度約30公里220千伏線路(220千伏送出線路由哈密國投建設)送出至煙墩750千伏匯集站(最終以國網公司接入系統批復意見為準)。
2.3 標段劃分: 新疆公司致遠公司哈密伊州區壓縮空氣儲能示范配套4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第三方工程檢測服務招標
2.4 服務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伊州區東南部景峽區域
2.5 服 務 期: 自簽訂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完畢。(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2026年3月,竣工日期為2027年6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服務期按照項目實際建設進度調整)
2.6 招標范圍: 哈密伊州區華能壓縮空氣儲能示范配套40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第三方工程檢測(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防洪堤、箱變基礎、風機基礎、線路工程及其他零星設備等)地基處理、地上和地下結構、土建工程建(構)筑物的材料試驗,成品、半成品檢測、檢驗等工作。包含全部施工工程以及前期和附屬工程涉及的試驗檢測。需現場檢測的項目,如回填土等由檢測單位進行現場檢測,其他原材料、半成品由施工單位送樣,檢測單位進行檢測試驗,檢測單位按相關要求及時出具試驗報告,檢測報告經檢測人員簽字和授權人簽字批準,并加蓋檢測機構試驗報告專用章、計量認證標志專用章,對報告數據和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負法律責任。參加質量監督檢查、技術監督、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檢測報告,具體詳見檢測清單。
2.7 本次采購采用預招標方式。本項目招標結果及合同生效條件如下:
(1)招標標的項目通過集團公司投資決策;
(2)招標標的項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資與資金預算。
*若招標結果未達到生效條件,投標人因參與招投標活動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即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有效資質證書:
①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②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投標時須提供上述證書的復印件。
資質有效性說明:如資質證書已過有效期,但行政主管部門發布通知延長其有效期的,投標人須提供相關延期通知文件或截圖證明材料;否則,該資質視為無效。
資質證書版本及檢測內容要求:
若持有舊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其檢測內容須同時包含“地基基礎工程檢測”與“見證取樣檢測”;
若持有新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則須提供綜合資質或專項資質,且專項資質的檢測內容須包含“建筑材料及構配件”與“地基基礎”。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建筑工程或電力工程第三方工程檢測服務合同業績,且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需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須至少提供首頁、簽字蓋章頁、合同金額及能證明工作范圍等信息的頁面),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1月08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1月15日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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