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供電局2024年第五批場地租賃項目單一來源公示
(采購編號:CG2700062001927190)
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廣州供電局2024年第五批場地租賃項目,采購人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州供電局,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
2.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2.1標的2:廣州匯雋電力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雋公司”)申請繼續租用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11樓東面辦公場地物業。該物業我局暫無使用需求,為減少物業日常維護成本、充分發揮物業使用效益、增加租金收入。根據《廣州供電局土地及物業運營管理辦法(修訂)》第十條“對以下情形的物業出租,可以不采取公開招租方式出租物業:(四)如原租戶有意向續租,租金的確定需重新進行資產評估,根據重新評估的結果簽訂續租合同”的規定,我局可采取非公開招租的方式繼續出租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11樓東面辦公場地物業給匯雋公司使用,續租面積合計584平方米(另外該續租物業的分攤面積為332.3平方米),租期5年。
標的4:廣州增電電力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增電公司”)申請繼續租用增城區石灘鎮、增江街二宗物業。該批物業我局暫無使用需求,為減少物業日常維護成本、充分發揮物業使用效益、增加租金收入。根據《廣州供電局土地及物業運營管理辦法(修訂)》第十條“對以下情形的物業出租,可以不采取公開招租方式出租物業:(四)如原租戶有意向續租,租金的確定需重新進行資產評估,根據重新評估的結果簽訂續租合同”的規定,我局可采取非公開招租的方式繼續出租增城區石灘鎮、增江街二宗物業給增電公司使用,續租面積合計2143.8平方米,租期5年。
2.2采購:標的2: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11樓東面辦公場地物業,續租面積合計584平方米(另外該續租物業的分攤面積為332.3平方米),租期5年。
標的4:增城區石灘鎮、增江街二宗物業,續租面積合計2143.8平方米,租期5年。
2.3項目實施地點:。
2.4采購分類:。
2.5項目類別:服務。
2.6
序號
標的名稱
標包名稱
標包金額(萬元)
起租價(萬元)
租期
是否特殊包
響應保證金
是否開展網絡安全審查
1
標的1
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509室物業單一來源招租
21.261895
不低于21.261895
2年
否
/
否
2
標的2
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11樓東面辦公場地物業單一來源招租
227.670821
不低于227.670821
5年
否
/
否
3
標的3
番禺區石碁變電站地塊單一來源招租
1251.855621
不低于1251.855621
10年
否
/
否
4
標的4
增城區石灘鎮、增江街二宗物業單一來源招租
158.821736
不低于158.821736
5年
否
/
否
3.1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原因
序號 | 內容 |
1 | 屬于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必須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之外; |
2 | 采購或租賃特定不動產的。 |
序號 | 公司名稱 | 采購對象類似項目業績或項目勝任力說明 | 邀請標包 |
1 | 廣州番電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廣州番電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番電集團”)申請繼續租用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509室物業。根據《廣州供電局土地及物業運營管理辦法(修訂)》第十條“對以下情形的物業出租,可以不采取公開招租方式出租物業:(四)如原租戶有意向續租,租金的確定需重新進行資產評估,根據重新評估的結果簽訂續租合同”的規定,我局可采取非公開招租的方式繼續出租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509室物業給番電集團使用。 | 標的1[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509室物業單一來源招租] |
2 | 廣州匯雋電力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 廣州匯雋電力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雋公司”)申請繼續租用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11樓東面辦公場地物業。根據《廣州供電局土地及物業運營管理辦法(修訂)》第十條“對以下情形的物業出租,可以不采取公開招租方式出租物業:(四)如原租戶有意向續租,租金的確定需重新進行資產評估,根據重新評估的結果簽訂續租合同”的規定,我局可采取非公開招租的方式繼續出租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11樓東面辦公場地物業給匯雋公司使用。 | 標的2[番禺區大龍街傍雁路206號11樓東面辦公場地物業單一來源招租] |
3 | 廣東電網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 廣東電網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能源公司”)申請繼續租用番禺區石碁變電站地塊。根據《廣州供電局土地及物業運營管理辦法(修訂)》第十條“對以下情形的物業出租,可以不采取公開招租方式出租物業:(四)如原租戶有意向續租,租金的確定需重新進行資產評估,根據重新評估的結果簽訂續租合同”的規定,我局可采取非公開招租的方式繼續出租番禺區石碁變電站地塊給能源公司使用。 | 標的3[番禺區石碁變電站地塊單一來源招租] |
4 | 廣州增電電力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廣州增電電力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增電公司”)申請繼續租用增城區石灘鎮、增江街二宗物業。根據《廣州供電局土地及物業運營管理辦法(修訂)》第十條“對以下情形的物業出租,可以不采取公開招租方式出租物業:(四)如原租戶有意向續租,租金的確定需重新進行資產評估,根據重新評估的結果簽訂續租合同”的規定,我局可采取非公開招租的方式繼續出租增城區石灘鎮、增江街二宗物業給增電公司使用。 | 標的4[增城區石灘鎮、增江街二宗物業單一來源招租] |
4.公示期:至本公示在南方電網公司供應鏈統一服務平臺()進行發布。
5.異議及投訴
5.1供應商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內提出,異議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異議提出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
(2)異議事項;
(3)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異議提出人是法人的,異議文件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授權代表同時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提出異議的,異議文件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提出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由本人提交。
異議遞交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178號南方電網供應鏈集團有限公司
異議遞交方式:現場遞交或以電子郵件方式遞交(受理郵箱:nwwzeb1@csg.cn)
異議遞交電話:4008100100轉2
5.2供應商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采購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可以向有關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監督投訴機構名稱:廣州供電局資產管理部
監督投訴機構電話:020-87120056
監督投訴機構郵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5.3供應商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項目采購方式提出投訴的,應當先向采購人提出異議。異議提出人或投訴人不得以異議投訴為名排擠競爭對手,不得進行虛假、惡意投訴,阻礙采購活動的正常進行。經核查發現所提出的異議或投訴存在誣告、故意擾亂招投標秩序等惡意行為,將按照《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商失信扣分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度進行處理。
6.聯系方式
采 購 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州供電局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南二路2號
采購代理機構:南方電網供應鏈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178 號
聯 系 人:張工
電 話:4008100100轉2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或授權的項目負責人(簽名):
采購人或其采購代理機構名稱(蓋章):南方電網供應鏈集團有限公司【蓋章位置】
- 編輯:c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