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航航衛中心空勤體檢鑒定、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臨時代班委托服務采購項目擬單一來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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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就國航航衛中心空勤體檢鑒定、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臨時代班委托服務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公示。 | |
| 一、項目名稱:國航航衛中心空勤體檢鑒定、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臨時代班委托服務采購項目 | |
| 二、項目地點:北京市 | |
| 三、采購內容與需求: | |
(一)功能目標: 及時完成我公司積壓的空勤人員體檢鑒定工作,避免臨時性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短缺造成的空勤體檢鑒定工作暫停,及時辦理體檢合格,緩解公司航班生產排班的人員壓力,助力生產。 (二)執行的標準規范: 1.供應商需為北京市衛生局批準允許執業的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具有專業的醫療團隊和醫療檢查設備,且為民航局設立的空勤體檢鑒定機構。 2.體檢鑒定標準依照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定、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鑒定醫學標準(AC-67FS)執行。 3.代班醫療衛生技術人員需持有衛生局、民航局頒發的相應執業資質。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提供空勤體檢鑒定服務并保證體檢質量,為參加體檢人員提供熱情周到的體檢服務。 2.指派專人對接協調雙方相關事宜。 3.一般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出具體檢結論。如有復查項目等特殊情況,在復查項目檢查報告送達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具體檢鑒定結論。 4.保證體檢人員的個人隱私不得外泄。 5.在我公司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無法到崗時,提供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到崗代班工作。 (四)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供應商需為北京市衛生局批準允許執業的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具有專業的醫療體檢團隊和醫學檢驗、檢查的硬件設備,且為民航局認證空勤體檢鑒定機構。 2.代班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必須是具有豐富臨床經驗的、主治醫師以上在職醫師和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技師、護士等人員。 3.供應商需按我方提供的體檢計劃進行體檢并保證體檢質量,為參加體檢人員提供熱情周到的體檢服務。一般情況下,在我方員工體檢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體檢結論。如有復查項目等特殊情況,在復查項目檢查報告送達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具體檢鑒定結論。并保證我方員工的個人隱私不得外泄。體檢過程中發現重大疾病應安排專人負責及時提醒,電話告知本人或單位聯系人,督促復查或進一步檢查。 4.供應商應盡最大可能滿足甲方提出體檢醫師、技師、護士等人員等要求。派出的代班人員必須是具有豐富臨床經驗的、主治醫師以上在職醫師和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技師、護士等人員。派駐代班的人員應遵守我方勞動紀律,按時到崗,達到我方崗位服務要求。工作時間:同國航上班時間。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5.負責指派專人與我方協調相關事宜。 (五)驗收標準: 按我方技術需求和服務標準完成我方服務。 (六)合同期 三年 (七)結算 按季度結算費用,結算貨幣種類為人民幣。乙方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后60日內向乙方指定收款賬戶完成轉賬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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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 |
| 獨購 | |
|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 |
| 供應商名稱:首都機場集團緊急醫學救援中心 | |
| 六、公示說明 | |
| 公示期: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23時59分 | |
| 在公示期間,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及時聯系項目聯系人。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談判方式采購公示以及上述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須載明異議人基本情況、異議內容及輔助材料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掃描文件)反饋給項目聯系人,逾期遞交或不按要求遞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聯系方式 | |
| 聯系人:張冬暉 | |
| 聯系人電話:01080487807 | |
| 聯系人郵箱:zhangdonghui@airchina.com | |
| 八、發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絡發布渠道為采購管理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國航官網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