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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廈門新機場項目-山東航空基地綜合保障及機務維修工程防雷檢測服務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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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廈門新機場項目-山東航空基地綜合保障及機務維修工程防雷檢測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 一、項目內容: | |||||||||||||||||||||||
| (一)項目名稱:廈門新機場項目-山東航空基地綜合保障及機務維修工程防雷檢測服務項目 | |||||||||||||||||||||||
| (二)項目編號:CGXM-CCAD-A-202535720 | |||||||||||||||||||||||
| (三)資金來源:自籌(控制價為52654.34元) |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 (五)項目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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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國家及地區規范、標準要求,完成本次采購范圍內涉及項目(機務維修及綜合保障兩個項目)的防雷檢測工作,并出具相關檢測報告,檢測報告需滿足項目驗收要求。
1.《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
2.《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GB/T21431-2015 3、《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GB50601-2010 4、滿足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依照國家及地區規范、標準要求,完成本次采購范圍內涉及項目的防雷檢測工作,并出具相關檢測報告,檢測報告需滿足項目驗收要求。
供應商需在接到建設單位通知進場檢測后48h內進場,并依據國家及地區規范、標準要求完成每個項目防雷檢測工作,相關檢測報告需要在檢測完后的一周內出具,需提供檢測報告6份,出具報告需滿足項目驗收要求。 根據國家、地方和行業相關規定以及設計圖相關要求,完成項目所需防雷檢測的全部工作,并按需求為項目出具滿足驗收要求的檢測報告。檢測工作符合強制性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福建地區、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規程以及設計要求,并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GB/T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等國家及地區現行規范。檢測報告需滿足項目驗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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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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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7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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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本項目的工程地點在福建省廈門市,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在北京市)。 |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 九、聯系方式 | |||||||||||||||||||||||
| 采購人: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 聯系人:呂威威 | |||||||||||||||||||||||
| 聯系人電話:01064431623 | |||||||||||||||||||||||
| 聯系人電子郵箱:jkgccgjyb@163.com |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1.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2.每份報名材料涉及多頁的須在首頁及騎縫處加蓋公章,且文件中明確簽字蓋章的位置簽字及加蓋公章,并掃描
為PDF格式。
3.我司將對報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核,未通過資格審核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4.中航集團供應商不良行為分類、黑名單供應商界定及處理措施詳見公告附件。
5.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項目聯系
人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系方式,詳見公告附件:質疑聯系渠道。
6.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
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