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拿大航空貨機站坪服務分包協議采購項目擬單一來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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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際貨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就加拿大航空貨機站坪服務分包協議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公示。 | |||||||||||||||||||
| 一、項目名稱:加拿大航空貨機站坪服務分包協議采購項目 | |||||||||||||||||||
| 二、項目地點:北京市 | |||||||||||||||||||
| 三、采購內容與需求: | |||||||||||||||||||
按照國際航協2013版SGHA服務內容為北京貨站客戶航加拿大航空公司(以下簡稱“加航”)的貨機航班提供飛機機坪服務和機組通關服務等地面服務保障工作。 供應商需為加航的B767F、B777F貨機提供機坪服務和機組通關服務,具體服務內容應參考根據2013版國際航協標準地面服務協議附件A中的相關條款: (一)機坪服務 3.4.1(a-按需)(1)(3)(4)(5) 3.6.1(a)(b)(c)(2), 3.6.2(a)(b)(2), 3.6.3 3.6.6(d-僅限下貨艙裝載系統的操作) 3.6.7(a) 3.7.1(a)(1),3.7.2(a)(2)3.7.3(Limited to cargo doors and cargo panel) 3.8.1(a)(1)(2),3.10.2(a),3.11.1 3.12.1(a)(2)(b)(3-依據服務方現行通用水質檢測標準) (二)配載控制、通信和航務簽派服務僅4.4.4項 (三)服務要求 1.配合北京貨站完成加航貨機航班過站保障,確保航班安全、準時運行。 2.配合北京貨站接受加航的航站審計。 (四)資質要求與技術規格 1.依法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合法存續、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服務標準 2供應商應根據加航提供的手冊、文件、服務標準以及有關的指示來提供一切技術方面的服務。如果得不到加航的這種指示,供應商將依據自己的標準做法和程序來提供服務。一些與飛行安全有關的服務,應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的有關規定,以及國際航空運輸方面的規則、規定和程序來提供。 2.供應商將根據其通常所遵循的標準做法和程序來提供其他的服務項目。只要與國家、中國民用航空局及其他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規定、文件不相沖突,供應商應滿足加航提出的合理要求。 3.供應商同意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確保向加航的飛機、機組和載運物品提供的服務不低于供應商在同一服務地點向其他航空公司提供服務的水平,或供應商通常所具有的服務水平。 (五)人員與設備 1.人員要求 提供服務的人員應接受操作培訓,有能力或資質操作相關特種車輛設備并提供相應服務。 2.設備要求 供應商應有機坪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并能提供設備維保記錄。 3.設備配置 對每架次航班,提供能滿足本需求文件第二條服務需求中所列的服務設備。并可根據加航要求,派出額外設備及保障人員,具體如下:
(六)其它 1.業務實施地點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2.計費模式以航班架次(指一個進港航班和一個出港航班)為單位計收。 3.供應商可對額外使用的設備、人員或服務收取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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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 |||||||||||||||||||
| 國航股份地面服務部與國貨航北京貨站屬于同一集團下保障部門,在首都機場共同為航班提供服務,作為集團旗下的核心成員單位,雙方通過集團內資源共享與業務合作構建了緊密聯動的協作機制,深化合作將進一步促進集團在首都機場客運與貨運地面代理業務的協同發展。故公司決策選擇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為單一來源服務供應商。 | |||||||||||||||||||
|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 |||||||||||||||||||
| 供應商名稱: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說明 | |||||||||||||||||||
| 公示期: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1月26日23時59分 | |||||||||||||||||||
| 在公示期間,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及時聯系項目聯系人。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談判方式采購公示以及上述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須載明異議人基本情況、異議內容及輔助材料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掃描文件)反饋給項目聯系人,逾期遞交或不按要求遞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聯系方式 | |||||||||||||||||||
| 聯系人:付麗穎 | |||||||||||||||||||
| 聯系人電話:13207576587 | |||||||||||||||||||
| 聯系人郵箱:fuliying@airchinacargo.com | |||||||||||||||||||
| 八、發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絡發布渠道為采購管理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和國貨航官網(www.airchinacargo.com)。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