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內ARINC424數據增購服務項目擬單一來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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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就國內ARINC424數據增購服務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公示。 | |
| 一、項目名稱:國內ARINC424數據增購服務項目 | |
| 二、項目地點:北京市 | |
| 三、采購內容與需求: | |
1.功能目標 按照AIRAC(國際航空資料生效周期)即每28天為一個交付周期,以ARINC424數據格式向國航提供要求版本的中國民航ARINC424導航數據產品。數據應滿足公司新一代簽派放行系統及其他相關系統的使用。 2.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ARINC424標準 3.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ARINC424國內導航數據產品 根據空管局情報中心出版的NAIP中所公布的導航數據,按照AIRAC(國際航空資料生效周期)即每28天為一個交付周期,向國航提供指定版本的ARINC424導航數據產品,數據類型應至少包括:VHF NAVAID Record(D)、NDB NAVAID Record(DB)、NDB NAVAID Record(PN)、Waypoint Record(EA)、Waypoint Record(PC)、Holding Pattern Records(EP)、Enroute Airways Records(ER)、Airport Records(PA)、Airport Gate Records(PB)、Airport SID (PD)、Airport STAR Record(PE)、Airport Approach(PF)、Runway Records(PG)、Airport and Heliport Localizer and Glide slope Records(PI)、Airport and Heliport Localizer Marker Records(PM)、Airport Communications Records(PV)、Cruising Tables Records(TC)、FIR/UIR Records(UF)、Restrictive Airspace Records(UR)、Grid MORA Records(AS)、Airport MSA (Minimum Sector Altitude) Records(PS)、Enroute Airways Restriction Records(EU)、Enroute Communications Records(EV)、Preferred Routes Records(ET)、Controlled Airspace Records(UC)、Geographical Reference Table Records(TG)等。 (2)ARINC424國內國際數據融合工具 提供數據融合工具,支持國航在本地環境內將全球導航數據庫中國AIP部分替換成中國NAIP所公布的ARINC424國內導航數據庫,形成完整的全球ARINC424導航數據庫,并對合并后的國內數據及中國邊界數據準確性負責。 4.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數據格式符合ARINC424標準規范,具體版本以國航要求為準,并滿足國航新一代簽派放行系統及其他相關系統使用要求。 (2)提供7×24小時技術支持,并提供7x24小時網絡和電話數據服務,收到數據錯誤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完成修改和重新發布。 (3)提供定期培訓服務,供應商應定期與國航進行業務交流,以協助國航員工掌握ARINC424數據最新國際標準、技術規范及數據合并方法。 (4)配合國航質量審計工作,國航向供應商提供工作質量檢查單,供應商按照要求于30個自然日內反饋服務質量內審結果;或配合國航現場開展服務質量審計工作。 5.驗收標準 (1)按AIRAC生效周期進行交付,并在生效日前至少7天完成; (2)如遇局方公布資料后大規模修改數據、數據調整范圍較大等特殊情況,根據國航運行需求,提供非標準周期數據; (3)數據驗收 ①應確保數據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可靠性要求,供應商對每期提交的數據進行自查并提交完整性、準確性和可靠性聲明; ②驗收方式: 抽檢或系統測試:根據實際情況,國航對提交的數據進行人工抽樣檢查或通過系統工具檢查全部數據的合格與合規性,發現與標準不符的錯誤,即認定本次提交為不合格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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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 |
| 其他 | |
|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 |
| 供應商名稱:航科院中宇(北京)新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說明 | |
| 公示期:2026年03月14日至2026年03月16日23時59分 | |
| 在公示期間,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及時聯系項目聯系人。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談判方式采購公示以及上述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須載明異議人基本情況、異議內容及輔助材料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掃描文件)反饋給項目聯系人,逾期遞交或不按要求遞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聯系方式 | |
| 聯系人:李志恒 | |
| 聯系人電話:01064537269 | |
| 聯系人郵箱:lizhiheng@airchina.com | |
| 八、發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絡發布渠道為采購管理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國航官網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