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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積分兌換平臺2026年-2029年迭代開發(fā)及維護服務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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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積分兌換平臺2026年-2029年迭代開發(fā)及維護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積分兌換平臺2026年-2029年迭代開發(fā)及維護服務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PUR-E-202608644 |
| (三)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五)項目需求: |
本項目采購內容為積分兌換平臺2026年至2029年應用維護服務和人天開發(fā)服務。應用維護服務方式包括遠程支持和現(xiàn)場支持,服務內容包括巡檢與監(jiān)控管理、問題管理、變更管理、應急管理、審計管理、安全管理、手冊管理、容量管理、故障響應及處理和重要保障等;人天開發(fā)服務包括知音商城服務體系、獎勵客票和會員服務電子化等方面的功能增強服務。 |
|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場所和一定數(shù)量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
| (五)近三年內,在“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中無嚴重失信記錄,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 (六)不存在中航集團受限行為(不良行為、禁止交易、績效淘汰),且未在處理期和處罰范圍內。 |
| (七)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八)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實體,應當主動回避,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標段(已劃分標段的)或本項目。法人(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分公司)、同一法人(總公司、集團)下設的多家分支機構/單位的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 |
| (九)供應商應保證所采用的技術方法、提供的產(chǎn)品軟件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yè)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識產(chǎn)權。供應商違反前述保證的,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確保采購人免于遭受一切損失。 |
| (十)2021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時間,供應商應至少具備1個500萬元以上,客戶營銷及服務領域、客戶管理服務領域或商城建設領域的維護及開發(fā)案例。(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雙方當事人名稱、服務內容、服務時間、金額、雙方簽字蓋章頁等關鍵內容,原件備查。) |
| (十一)供應商須具備5*8小時北京駐場能力。 |
| (十二)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 |
| (十三)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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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6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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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材料 |
| 1.供應商信息登記表 |
|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具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 |
| 3.專業(yè)技術及行業(yè)資質證明材料,國家法定機構頒發(fā)的相關行業(yè)從業(yè)資格許可證 |
|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聲明蓋章(格式可自擬) |
| 5.供應商反商業(yè)賄賂承諾書 |
| 6.供應商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 |
| 7.提供“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
| 8.提供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截圖。 |
| 9.提供2025年9月1日至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內任意3個月的企業(yè)納稅證明文件復印件(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說明,格式自擬)。 |
| 10.提供2025年9月1日至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內任意3個月的企業(yè)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復印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說明文件,格式自擬)。 |
| 11.針對上述知識產(chǎn)權相關內容,提供承諾函。 |
| 12.2024年度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告(如無法提供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告,請?zhí)峁?024年度資產(chǎn)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并附加說明)。 |
| 13.2021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時間,供應商應至少具備1個500萬元以上,客戶營銷及服務領域、客戶管理服務領域或商城建設領域的維護及開發(fā)案例。(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雙方當事人名稱、服務內容、服務時間、金額、雙方簽字蓋章頁等關鍵內容,原件備查。) |
| 14.提供5*8小時北京駐場服務能力承諾函(格式自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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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jīng)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
(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lián)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lián)系人:劉女士 |
| 聯(lián)系人電話:010-61466512 |
| 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liuxiangyu_2023@airchina.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二)所有報名材料須整理成PDF文件,并全部加蓋單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