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福州航標處2026年航標燈器采購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福州市古田路107號中美大廈24層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 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JGC-ZY-G-2026-003
項目名稱:福州航標處2026年航標燈器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94.5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94.5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號 | 器材類型 | 規格 | 預計采購數量(套) | 簡要技術需求 | 單價最高限價(元/套) |
| 1 | 1-1 | 航標燈器 | 4海里北斗一體化LED燈器 | 100 | 兩類燈器均具有256種燈質并可由編碼開關任意選擇調整,周期誤差不超過±1%。閃光周期應符合標準GB4696-2016《中國海區水上助航標志》中有關燈光節奏與周期的規定等; | 8500 |
| 1-2 | 7海里LED (內置北斗) | 10 | 95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且在接到采購人的發貨通知后30個日歷日內交貨并安裝調試完畢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貨物和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企業均可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3.2投標人須提供財務狀況報告的相關材料;3.3投標人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 3.4投標人須提供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5投標人須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3.6投標人須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3.7信用記錄查詢結果;3.8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非中小企業的將被拒絕;3.9投標人須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3.10投標人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相關材料;3.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注1:(1) 法人包括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2)財務狀況報告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的復印件;或者提供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3)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憑據;或者提供依法免稅的相應證明文件。(4)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或者提供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應證明文件。(5)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是指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函。(6)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是指提交“參與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7) 信用記錄查詢結果,是指采購代理機構在投標截止時間截止后,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前,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投標人的信用記錄。信用信息的查詢渠道及截止時點、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使用規則等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項號10中“信用記錄查詢及使用”的規定。(8)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非中小企業的將被拒絕,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是指提交以下證明材料:①投標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且應當提供《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 格式見招標文件相關附件。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工業,若投標人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填寫的行業與招標文件明確的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不一致,則不予認定為中小企業。②投標人為監獄企業的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③投標人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不提供以上第1點材料,但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見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附件。(9)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相關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投標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投標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注2:投標人必須提交以上證明文件,所有證明文件應是最新(有效)、清晰,加蓋投標人公章,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原件備查。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6年03月20日 至 2026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福州市古田路107號中美大廈24層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規定時間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將失去投標資格。(2)投標文件可至現場報名領取,如需郵寄請另加郵寄費50元,售后不退。(3)投標人應當從采購代理機構合法獲得本項目的招標文件并登記報名,否則提出的質疑或提交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售價:¥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6年04月10日 09點0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6年04月10日 0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福州市古田路107號中美大廈24層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
1.1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
1.2供應商提出的詢問或者質疑超出采購人對采購代理機構委托授權范圍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告知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
1.3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當配合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答復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2、質疑與投訴
2.1質疑
2.1.1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條規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1)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
(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
(3)對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2.1.2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須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2.1.3接收質疑函的方式、聯系部門、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
(1)接收質疑函的方式:現場方式;
(2)接收質疑函的聯系部門:辦公室;
(3)接收質疑函的聯系電話: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質疑函的通訊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號中美大廈24層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
2.2投訴
2.2.1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八條規定,“投訴人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訴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供應商數量提供投訴書的副本”。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條規定,“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但基于質疑答復內容提出的投訴事項除外。”
3.發布公告的媒介
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
4.投標保證金繳交銀行賬號:
開戶名: 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 中國建設銀行福州城東支行
賬 號: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項目經理:經辦人(張林麗、黃國森/0591-83393306、83393307)、負責人(唐麗玉、李水清、黃麗婷、張秋英/0591-83393301)。
6、本公告“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的第1點為中國政府采購網的固定表述,本項目的資格要求以“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為準。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標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西洋路60號
聯系方式:吳先生/0591-8337746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福建國誠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號中美大廈24層
聯系方式:唐麗玉、張林麗/0591-83393310、8339331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唐麗玉、張林麗
電 話: 0591-83393310、83393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