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鐵塔湛江2026年移動跨海微波傳輸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BGCG-GDTT260005)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廣東鐵塔湛江2026年移動跨海微波傳輸設備采購項目(BGCG-GDTT260005)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且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廣東鐵塔湛江2026年移動跨海微波傳輸設備采購項目。
1.6預算金額:本項目含稅預算金額為49.90萬元(按增值稅稅率13%測算),本合同結算上限金額不超過合同最高簽訂金額。
1.7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8成交供應商數量:成交供應商數量為1個。
1.9本項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供應商不含稅總報價超過不含稅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內容:本次微波設備及相關服務招標的規模、產品名稱、數量具體如下。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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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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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海數字IP微波設備 |
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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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材 |
套 |
2 |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年。
2.3交貨地點:廣東省湛江市。
2.4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4個日歷日內完成設備、交付并通過驗收。
2.5保修期:自安裝合格驗收通過之日起六年。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日歷日完成所有安裝建設以及驗收工作。
2.7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滿足采購文件的要求。
2.8合同簽訂方式:本項目由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實施采購,合同由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與成交供應商簽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基本資格條件:
3.1.1依法設立: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證明材料要求:供應商如為企業法人,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供應商如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須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3.1.2資質要求:供應商須提供“分組數字微波通信設備”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
證明材料要求:提供投標產品承諾及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1.3業績要求:供應商須具備自2023年01月0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時間為準)在全國范圍內同類產品(同類產品定義:微波產品的供貨或安裝類),累計含稅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
證明材料要求:
(1)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時間頁、合同簽字蓋章頁等)、每個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額5%(單項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額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訂單總金額的5%)的對應結算發票掃描件、每個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額5%(單項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額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訂單總金額的5%)的對應合同結算憑證(如銀行電子回單、銀行電匯憑證、系統支付依據)掃描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則對應業績不予認可(原件備查)。
(2)如框架合同采購方采用線下下達訂單,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該框架合同下的訂單(需要體現采購方蓋章及與所提供框架協議的關聯性)作為證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購方采用線上電子平臺下達訂單,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證明材料:
①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張對應框架合同下的平臺訂單截圖+采購方蓋章的訂單清單(建議同時提供可編輯的Excel格式的訂單清單上傳至大附件);訂單清單應包含框架合同名稱、框架合同編號、訂單編號、訂單含稅金額、訂單時間、含稅匯總金額等內容作為證明材料。
②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平臺訂單截圖(需要體現與所提供框架協議的關聯性)。
(4)若為單項合同,時間和金額以合同為準;若為框架合同,時間和金額以訂單為準。材料內容應足以支撐判斷合同內容、時間、金額等情況,資料不全,評委無法確定該項業績的則不予認可。
(5)合同中如包含非同類產品內容,僅計取合同/訂單中同類產品內容對應金額,需剔除非同類產品內容的金額。
3.1.4產品要求:供應商須提供【跨海數字IP微波設備】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由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具備CMA或CNAS認證)出具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必須具備CMA或CNAS標識,且檢測報告結論為合格,檢測報告中的生產單位或委托單位或送檢單位應為供應商或授權的微波制造商。
證明材料要求:
(1)須提供檢測報告掃描件(原件備查),且提供檢測報告真實性的詳細查詢方式并附上查詢截圖,若不能在網上查詢其檢測報告真實性,須提供檢測機構的聯系方式(聯系方式須真實有效,否則一切后果由供應商承擔),并出具授權采購人查詢檢測報告真實性的授權函(若為代理商投標,則須授權的微波制造商出具相關授權函,否則不予認可),若檢測報告無法查詢其真實性,則該檢測報告不予認可。
(2)提供以下檢測機構檢驗檢測能力范圍證明材料(須體現檢驗檢測能力范圍)之一:
①檢測資質認定證書掃描件(如證書未體現檢測能力范圍,須同時提供證書掃描件+證書對應的附件,附件須體現檢測能力范圍);
②“國家市場監督總局官網”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官網”查詢截圖(須體現檢驗檢測能力范圍);
(3)未提供檢測機構檢驗檢測能力范圍證明材料或提供的證明材料無法證明檢測機構具備對應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或無對應檢驗檢測能力范圍的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或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則對應檢測報告不予認可。
3.2信譽要求: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有騙取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中國鐵塔列為全國或廣東省分公司或湛江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或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列入企業黑名單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證明材料要求:供應商須提供《信譽承諾函》。
3.3控股管理要求: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2)供應商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證明材料要求:供應商須提供《承諾函》。
3.4制造商/代理商:本項目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標,具體要求如下:
(1)若本項目主要涉及的貨物均為供應商生產,供應商須對自己生產的貨物提供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制造商聲明;
(2)若本項目主要涉及的貨物部分為供應商生產、部分為代理商生產,供應商須對自己生產的貨物提供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制造商聲明,對非自己生產的貨物出具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產品的授權函(若供應商所提供產品為不同制造商生產,則每一個制造商均須提供對應產品的授權函,授權函須制造商加蓋公章);
(3)若供應商主要涉及的貨物均為代理商生產,供應商必須針對本項目所有涉及授權的貨物出具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產品的授權函(若供應商所提供產品為不同制造商生產,則每一個制造商均須提供對應產品的授權函,授權函須制造商加蓋公章);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制造商授權了多個代理商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則涉及的供應商均做否決投標處理;
(5)若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時投標只接受制造商投標。
注:本項目主要涉及貨物為(跨海數字IP微波設備),具體要求及數量詳見清單及技術規范書。
3.5分包轉包情況:本項目不允許轉包或違法分包。
3.6聯合體響應: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4.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文件將被否決。
5.比選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通過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發售電子版比選文件。具體如下:
5.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6年03月23日20:00至2026年03月27日09:00(北京時間,下同);
5.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響應的潛在供應商,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
5.2.1登錄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進行本項目比選文件的登記申領。未在平臺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及CA辦理”。
5.2.2完成注冊后,供應商選擇“供應商”身份登錄平臺進行本項目比選文件的登記申領。首先點擊左側菜單“比選文件領取”模塊,在右側列表選擇對應項目及標段,然后點擊右側“查看/操作”按鈕,填寫項目聯系人信息及開票信息,最后點擊最下方“支付并下載文件”按鈕購買及下載比選文件。支付方式詳見5.3條款。
5.2.3獲取比選文件操作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請選擇“供應商”身份登錄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點擊左側菜單“操作手冊”模塊下載。
5.3比選文件費用:比選文件售價299.99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文件款通過【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繳納。
6.響應文件的遞交
6.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為:2026年03月31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6.2電子響應文件的遞交:通過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請選擇“供應商”身份登錄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點擊左側菜單“我的項目”模塊,在右側列表選擇對應項目及標段,然后點擊右側“查看/操作”按鈕,最后點擊左下方“響應文件遞交”按鈕進行響應文件遞交。
6.3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平臺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平臺下載比選文件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平臺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電子響應文件遞交及解密異常時的處理方式:
(1) 當電子響應文件上傳異常時,供應商應及時聯系平臺技術支撐人員解決。
(2) 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電子響應文件遞交失敗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3) 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響應文件未解密的,視為供應商撤銷響應文件。
(4) 因供應商之外的原因造成響應文件未解密的,視為撤回響應文件。
(5) 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電子響應文件遞交失敗的,其響應無效。
7.供應商注冊及CA辦理
7.1 平臺注冊
有意參與本項目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需完成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已在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完成注冊但忘記密碼的潛在供應商,請點擊平臺首頁“忘記密碼”按鈕,按照網頁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文件,重置密碼。
未在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完成注冊的潛在供應商,請點擊平臺首頁“新用戶注冊”按鈕進行注冊,具體操作詳見首頁“操作手冊”專區的《用戶注冊登錄操作手冊》。
7.2 CA證書辦理
首次使用平臺進行電子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響應文件編制和響應,供應商請在比選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及時辦理CA證書,避免影響正常響應。CA證書售價200元人民幣/個/年,手機CA證書售價200元人民幣/三個月或者500元人民幣/年,售后不退,證書自發售之日起365天內有效。已持有平臺CA證書的供應商應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失效后可進行續簽,續簽需保證CA完整可用,續簽金額為200元人民幣/個/年。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請選擇“供應商”身份登錄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點擊左側菜單“操作手冊”模塊下載。
7.3 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常規操作咨詢及問題處理請聯系客服電話: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聯系支撐人員前請確認已認真閱讀過操作手冊。項目相關問題請聯系本公告中的招標代理機構聯系人。
8.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響應文件開啟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地點進行,供應商應當在響應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在線準時參加唱價活動。邀請所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參加唱價會議,供應商未派代表參加唱價會議的,視為默認唱價結果。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同時且僅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鐵塔在線商務平臺(http://www.tower.com.cn/)、中國鐵塔電子采購平臺(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發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10.聯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地 ???址:廣州市海珠區碧悅街8號中國鐵塔大廈
聯 系 人:陳經理
聯系方式:020-38916829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聯和街道科學城科學大道162號創意大廈B1棟附樓B1-1101室
聯 系 人:張箭、申沖、李銀山、侯世臣、陳永旺、唐森、隗合飛、孫永林
電 ???話:15146600436、15726624232
電子郵件:15146600436@136.com
異議接收郵箱:15726624232@139.com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的項目負責人(簽名):
202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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