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區仁居泰31畝住宅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標段
補遺文件002
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身份至少具有1個房屋建筑工程業績(年限、規模、發包方式等均不限)”2020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身份至少具有1個已完成的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億元或單項合同工程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業績 。
設計資質 2.2.2(4) 其他因素 評分標準 設計企業類似業績(3分) 2020年01月01日以來具有1個已完成的總投資不低于2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設計業績得3分,本項最高得3分。 注:若為聯合體投標,設計業績以聯合體中設計單位提供的為準。 2.2.2(4) 其他因素 評分標準 設計企業類似業績(3分) 2020年01月01日以來具有1個已完成的單項合同工程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得3分,本項最高得3分。 注:若為聯合體投標,設計業績以聯合體中設計單位提供的為準。 2.2.2(4) 其他因素 評分標準 設計-施工總承包類似業績(4分) 2020年01月01日以來每具有1個已完成的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億元或總投資不低于2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EPC)業績得4分,本小項最多得4分。 : 其他因素 評分標準 設計-施工總承包類似業績(4分) 2020年01月01日以來每具有1個已完成的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億元或單項合同工程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EPC)業績得4分,本小項最多得4分。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調整為2023年05月26日10時30分。 &2.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