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2026年危險廢物處置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2026年危險廢物處置項目(招標編號:CNGZB-2026-193)已由相關部門批準,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2.2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具有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核準范圍需覆蓋招標項目的廢物類別、代碼等,經營規模滿足預估處置量。
③自有運輸車輛需具備交通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含對應危險貨物運輸類別);委托運輸的,須提供與具備資質單位的合同或意向書,且覆蓋服務期。
(2)業績要求:
提供近3年同類危廢處置業績。
(3)財務要求
提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以來財務狀況表,證明具備履約能力.
(4)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服務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截圖)。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分包和轉包。
(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資質文件由評標委員會在開標時進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