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提供20寸、24寸、28寸三種尺寸箱包,箱包應為硬箱,箱包需為標準箱、非異形箱。
2.供應商在接到供應商下單通知(電話、微信、郵件等)后,應在5日內送達相應數量、規格的行李箱包至指定地點(供應商
3.完成采購合同簽署后,供應商應嚴格按照合同中對應款式和型號配送,不能因貨源問題更換產品。
4.供應商實施箱包的包裝、運輸、交貨等事宜。
5.供應商負責所提供箱包的質量問題,如出現箱包質量或運輸損壞問題,供應商應無條件進行更換或維修。
6.供應商在交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7.春運、暑運期間供應商須提前在重慶市內備好各種型號貨源和人手,滿足春運、暑運期間正常運行。
8.運費、保險費及運輸途中的所有責任均由供應商承擔。
(四)驗收標準:
1.供應商將產品運至指定的交貨地點后,我方到場清點交貨數量,并對外觀、包裝等進行驗收。
2.箱包交付時,若我方發現貨物品質與合同約定的標準要求不符,有權拒收,并保留索賠權利。
3.箱包交付后,若我方在使用時發現質量或運輸損壞問題,供應商應在下次交貨時進行無償更換或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