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有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投標企業基本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半年內任意一個月的納稅和社保繳納憑證)。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未被中國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在軍隊采購網 軍隊采購暫停名單處罰范圍內或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和處罰范圍內;未被“信用中國”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處罰期內)。提供以上網站查詢截圖,時間為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20天內。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6.其他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良好的企業信譽;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具有獨立處理責任的物業管理投標人; (2)投標人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