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 2026年-2027年生產工器具、儀器儀表試驗檢驗、維修及特種車輛、特種設備檢修、維保框架招標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CG030002200221953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廣東韶關 2026年-2027年生產工器具、儀器儀表試驗檢驗、維修及特種車輛、特種設備檢修、維保框架招標,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廣東韶關 2026年-2027年生產工器具、儀器儀表試驗檢驗及維修及特種車輛、特種設備檢修、維保框架招標項目。
2.2招標范圍:2026年-2027年韶關 輸電、 變電、 配電生產工器具、儀器儀表試驗檢驗及維修及特種車輛、特種設備檢修、維保,具體項目最終以建設單位實際委托為準,在實施過程中如遇項目調整則以建設單位調整后的為準。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韶關市。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框架招標有效期:自中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本項目標包金額為預計金額,最終以實際發生的采購金額為準,實際采購金額最高可達標包預估金額的120%。)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 1 | 廣東韶關 2026年-2027年生產工器具、儀器儀表檢測、維修框架 | 2026年-2027年韶關 生產工器具、儀器儀表試驗檢驗及維修南片框架(變二、城區、新豐、乳源、曲江、翁源) | 400 | / | 1
| 自中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 | 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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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2027年韶關 生產工器具、儀器儀表試驗檢驗及維修北片框架(變一、輸電、樂昌、南雄、始興、仁化) | 400 | / | 自中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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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廣東韶關 2026年-2027 年韶關 特種車輛、特種設備檢修、維保框架 | 2026年-2027年韶關 特種車輛、特種設備檢修、維保 | 900 | / | 自中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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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個投標人在一個標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過最大中標包數的標包。
(2)預計采購金額為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具體委托量為準。部分標包,特別是預計量少的標包,可能出現部分單位協議期內無實際需求的情況,請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適用于框架招標項目)
2.7其它關鍵要素(選填):
(1)報價要求:本項目采用費率報價,投標費率在100%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為有效報價,但投標費率在85%以下(不含本身)的須在投標文件中附成本分析報告。成本分析報告需充分說明費用的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應用過的經驗等,未提供成本分析報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報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視為原則性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作否決投標處理。
(2)結算方式:按實結算。投標人中標后其投標費率即為中標費率,是確定工程最終合同價及結算價的最終依據,即:最終結算價款=中介審定工程價款×中標費率。如涉及配件費用,依據有效憑證結算;如無法提供有效憑證,按中介審定的市場價結算;耗材配套主材計取,不再另外計取費用。
說明:在維修前,應先向業主出具故障檢測報告或檢測單,列明設備的故障及需要維修內容等,維修完成后應提供故障檢測報告或檢測單、竣工報告或竣工單作為結算依據,未能提供有效報告的項目,業主有權不予結算。
計價依據如下:
(1)定額套用:參考順序執行《關于印發生產項目準入及預算標準(2022年版)》、《電網檢修工程預算定額(2020年版)》、《電網技術改造工程預算定額(2020年版)》、《電網拆除工程預算定額(2020年版)》、《電力建設工程預算定額(2018年版)》、《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預算定額(2016年版)》、《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8)》如國家或行業有最新規定和要求,按最新規定和要求執行。
(2)取費標準:執行《關于印發生產項目準入及預算標準(2022年版)》、《電網技術改造工程預算編制與計算規定(2020年版) 》、《電網檢修工程預算編制與計算規定(2020年版)》和《關于印發廣東省電網技術改造工程預算編制與計算規定實施細則等兩項規定的通知》(粵電定[2021]15號)及電網公司的最新規定。
(3)編制基準期價差:執行施工期間廣東省電力建設定額站發布的最新相關文件。
(4)工程稅金執行《轉發電力定額總站關于調整電力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粵電定[2019]2號)及國家最新稅收政策。
(5)乙供未計價材料參考當地信息價執行,若無信息價參考市場價據實結算,原則上不超過歷史結算價。
(6)定額套用不足部分,則參考廣東韶關 及相關單位特種設備、生產工器具、儀器儀表維保、維修、檢測服務歷年招標文件、合同及造價文件等。(若國家、行業部門、 、廣東電網發布最新規范性文件,發布日之前未結算的工作以原
計價文件為準,發布日之后的工作以新計價文件為準)
(3)各項目信息清單及其它附件對應附件表:
| 標的名稱 | 標包名稱 | 附件 |
| 廣東韶關 2026年-2027 年韶關 特種車輛、特種設備檢修、維保框架 | 2026年-2027年韶關 特種車輛、特種設備檢修、維保 | 附件A:韶關 2026-2027年特種設備保養、維修結算參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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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