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儲運中心增設碼頭油氣回收設施項目油氣回收裝置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北方儲運中心增設碼頭油氣回收設施項目油氣回收裝置采購項目(招標編號:G1100005013012981001001),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采購一套油氣回收裝置,本次采購滿足航空煤油油氣處理要求,并為后續處理汽油、石腦油油氣預留設備升級拓展空間、接口等;油氣處理能力為1250立方米/小時,處理工藝為冷凝+吸附(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排放指標:非甲烷總烴<10g/m3,回收率:不低于97%。
交貨期:簽訂合同后最多120天內完成供貨
交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合法經營資格及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2)本項目僅接受制造商投標(提供承諾函)。
(3)資格要求:
①投標人須具備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檢修、維護資格證書或防爆電氣設備安裝資格證書,提供資格證書復印件;
②油氣回收裝置中的“壓力容器”部分,可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或委托給具備壓力容器制造資質的生產商。須提供投標人或生產商的壓力容器制造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以及與生產商的長期合作協議或類似證明。
③投標人須具有有效期內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壓力管道),提供證書復印件。
(4)投標人須財務狀況良好,須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5)投標人近5年內(自2020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在國內外碼頭或石化企業中同類油氣回收裝置的供貨業績不少于3項,須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或相關材料作為證明文件。說明:①同類油氣回收裝置的供貨業績認定條件:處理工藝至少包含冷凝或者吸附中的一種,且排放指標等于或嚴于本項目(非甲烷總烴<10g/m3,合同中須能體現排放指標或提供其他證明材料);②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應是投標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術支持方的;③所提供的供貨業績證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頁、蓋章頁、驗收證明及能清晰顯示項目名稱或客戶名稱,供貨內容、數量和型號,供貨時間或完工時間等關鍵頁面。如缺失關鍵證明材料導致評標委員會無法核實其符合性的,該業績不計。
(6)截止至報名開始時,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網絡截圖)。
(7)截止至報名開始時,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提供網絡截圖)。
(8)投標人沒有處于被有權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吊銷資質、停業整頓、取消投標資格以及財產被接管、凍結或進入破產程序等(提供承諾函)。
(9)投標人近五年內(2020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無重大違法記錄以及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提供承諾函)。
(10)投標人近一年(2024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沒有處于因違約、誠信等原因被中航油停用交易資格或列入黑名單的狀態(提供承諾函)。
(11)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