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山西公司)山西沁水龍港100MW 光伏發電項目送出工程及對側間隔改造施工總承包)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2:8,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20260324SXQS-S001
2.2 項目名稱:(山西公司)山西沁水龍港100MW 光伏發電項目送出工程及對側間隔改造施工總承包送出工程及對側間隔改造施工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山西省晉城市沁水縣龍港鎮一帶
2.4 建設規模:100MW
2.5 計劃工期:2025 年7 月1 日至2026 年6 月30 日,364 日歷天(具體開 工日期以監理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新建尖山風電~坪北220kV 線路“π”入大唐山西沁水龍港100MW 光伏發電項目220kV 升壓站220kV 送出線路,線路始于尖山風電~坪北220kV 線路7#大號側、6#小號側,止于擬建山西沁水龍港100MW 光伏發電項目220kV 升壓站,新建線路總路徑長度約8.81 公里,全線采用架空架設方式,其中4.0 公里路段為同塔雙回架設,0.81 公里路段為單回路架設;拆除尖山風電~坪北G6、G7 鐵塔,拆除0.51㎞導線(JL/G1A-300/40)、地線(OPGW);塔基標識(按山西電網公司標準編號并掛標識牌)的供貨及安裝;220kV 線路工程所需的設備和材料的供貨、電氣、土建、安裝、通訊工程施工及其相關調試、校驗、驗收工作等;新建光伏電站接入引起尖山風電場、坪北變電站的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安裝、電氣接線、調試及驗收工作,包含通信、計量系統等;尖山風電場、坪北變電站、新建光伏電站送出工程投運前后所有相關手續的辦理。
驗收工作應包含但不限于此:項目所有范圍內涉及的一切土建、安裝工程施工及其相關調試、驗收工作;項目驗收手續的辦理(包括規劃、國土、林業、水保、環保、電力等相關部門的驗收批文)及該條線路送電手續的辦理到考核驗收以及相關服務工作等。
本工程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調試試運、質量監督、施工許可證辦理、水保、安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所有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人身意外險及施工機械和設備險購買;項目實施期間不因物價上漲、惡劣天氣(雨雪大風施工措施費)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標合同價格。
本標段與沁水龍港升壓站承包范圍的分界點為:本標段和沁水龍港升壓站以升壓站線路側第一個龍門架為分界點,送出線路鐵塔歸本標段,光伏升壓站站內部分歸沁水龍港升壓站承包范圍,本標段施工負責把導線安裝至第一個龍門架耐張瓷瓶并將導線與站內開關、避雷器及電壓互感器引線連接,剩余事項歸屬沁水龍港升壓站承包范圍;同樣,本標段施工負責將OPGW 地線固定在第一個龍門架并三點接地后接入固定好的光纜終端盒,并留有備用長度。OPGW 光纜終端盒及熔接光纜中間頭屬于本標段,剩余事項歸屬沁水龍港升壓站承包范圍。因本工程引起的尖山風電場、坪北變電站內涉及到的保護、計量、二次設備、通信設備、調度自動化設備的更換、調試、驗收歸本項目負責。
主要工程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1)山西沁水龍港100MW 光伏發電項目送出工程220kV 線路長度約8.81 公里(最終線路長度按初步設計為準),所有設備材料采購、安裝及調試等。
(2)山西沁水龍港100MW 光伏發電項目送出工程通信電路建設(最終線路長度按初步設計為準),所有設備材料采購、安裝及調試等。
(3)接入尖山風電場、坪北變電站所有一、二次設備的采購、安裝、電氣接線及調試,站內通信、計量系統等(如有)。
(4)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消防、安全設施、林業等各專項工程施工。
(5)項目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有關土地征占用、林地征占用、青苗補償、房屋拆遷、礦產壓覆、遷移等由承包人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
(6)包括但不限于:線路水保、安全設施、環保、職業衛生、質量監督、防雷檢測、國土、林業等方面涉及到線路工程建設及驗收的所有手續辦理,由承包人以發包人的名義辦理并承擔費用。
(7)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標段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調試及協調等均屬于本招標范圍。對本標段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及,但它對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手續、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8)以發包人的名義辦理停送電手續、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投標人于工程內使用的材料、設備等應保證工程滿足并網技術標準及國網公司技術要求。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為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3.1.2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3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4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二級和承試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2025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0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5 年須具有2 個及以上220kV 及以上已竣工輸電線路施工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 個及以上220kV 及已竣工輸電線路施工業績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招標文件售賣截至時間:2026-03-17 17:00:00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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