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豐炭材精煤到站卸車及焦炭火運集裝箱裝卸車、運輸綜合服務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汝豐炭材精煤到站卸車及焦炭火運集裝箱裝卸車、運輸綜合服務,已由有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河南平煤神馬汝豐炭材料科技 ,資金性質為企業自籌,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汝豐炭材精煤到站卸車及焦炭火運集裝箱裝卸車、運輸綜合服務
2.2 招標編號:ZPZB-26Z054
公告發布日期:2026年3月4日
2.3 服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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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號 |
序號 |
名稱 |
最高限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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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1 |
汝豐炭材至鐵路專用線貨場焦炭集卡車運輸業務(往返及裝焦平車) |
409元/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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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集裝箱空箱卸車、集卡車空箱裝車、集卡車裝載后卸車及火運裝車 |
609元/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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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精煤卸車、裝車及站臺綜合服務業務 |
10.9元/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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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地銷焦炭站臺汽運裝車及租賃 |
10元/噸 |
2.4 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生效之日起18個月。
2.5 服務標準: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相關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情形。提供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頁面截圖或信用信息報告,以及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
3.3投標人在本項目中授權的委托代理人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近半年內連續3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或網上查詢頁面截圖);
3.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招標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文件按照無效投標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