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上游移民可持續發展研究招標公告
黃河水電物資 受招標人委托,對下述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項目名稱:黃河上游移民可持續發展研究
合同編
招標項目編
項目業主(或發包人):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工程建設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由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羊曲水電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興海縣與貴南縣交界處,是黃河干流龍羊峽水電站上游“茨哈、班多和羊曲”三個規劃梯級電站的最下一級,距上游班多水電站河道距離75km,距下游龍羊峽水電站河道距離約100km。距離省會西寧市242km,距貴南縣城50km。
羊曲水電站工程規劃水平年農村搬遷安置人口7385人,主要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規劃3個集中安置
服務
服務期限:服務期限為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具體開始服務時間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
本項目進度計劃及節點目標詳見下表:
| 序號 | 時間段 | 主要研究工作 | 節點目標 |
| 1 | 2026年5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完成資料收集,文獻檢索,編制研究工作大綱、現場調研、會議座談,形成資料匯編。對調研資料、座談成果進行整理和研究,完成研究報告大綱。 | 完成研究報告大綱。 |
| 2 | 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完成研究報告初稿編制、論文編制;完成研究報告咨詢,修改完善研究報告和論文發表。 | 修改完善研究報告,發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論文3篇。 |
| 3 | 2028年1月1日-2028年10月31日 | 完成研究報告審查修改、專著出版、取得申報的專利和取得申報的行業類相關獎項,完成結題驗收。 | 完成研究報告總報告,出版相關專著1部,申報并獲批國家實用新型專利1項,申報行業類相關獎項1項,完成結題驗收。 |
2.2招標范圍及內容
2.2.1招標范圍(不限于)
2.2.1.1區域特性與生態評估:系統研究黃河上游的自然、經濟和社會特性,評估其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的關鍵作用,為后續的生態保護與移民發展策略提供基礎數據。
2.2.1.2移民現狀調研:深入了解當前黃河上游工程移民的實際情況,識別其面臨的主要難題,確保研究方案能夠切實解決現實問題。
2.2.1.3移民安置區人居環境營建及提升研究:以生態、綠色、低碳為導向,對黃河上游已建電站安置區環境保護措施及成效進行分析,研究黃河上游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區的人居環境提升技術體系,從區域的氣候、地理、生態、文化等因素以及資源因素等角度出發,形成高原高寒人居環境影響機制體系、移民安置風貌技術體系以及移民安置建筑營建技術體系,制定可供參考的黃河上游移民安置區人居環境營建及提升系統性方案,為后續電站移民安置規劃和實施提供技術支撐。
2.2.1.4移民產業綠色發展及轉型升級研究:結合黃河上游已建水電站項目移民產業發展實際及資源要素保障條件,積極探索移民產業的綠色發展路徑,堅持生態優先,推動移民安置區農業、牧業、旅游業等產業的綠色化、循環化、低碳化,多措并舉實現三產融合及產業全鏈條升級,構建移民村產業振興生態屏障,為后續電站移民安置規劃和實施提供技術支撐。
2.2.1.5移民安置區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方案研究:通過實地調研及數據監測,發現黃河上游移民安置區在生態保護和產業發展方面現狀與新時代水電移民安置的新要求、新形勢、新使命存在的差距,從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基礎設施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提升等方面提出項目建議,形成專項行動方案,指導移民安置區發展。
2.2.2研究成果
2.2.2.1完成各研究內容對應的分項研究成果及報告(《黃河上游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區人居環境營建研究專題報告》、《黃河上游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產業綠色發展及轉型升級研究專題報告》、《黃河上游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區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方案研究專題報告》、《黃河上游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可持續發展研究結題報告》);
2.2.2.2發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論文3篇;
2.2.2.3出版相關專著1部;
2.2.2.4申報并獲批國家實用新型專利1項。
2.2.2.5申報行業類相關獎項1項(水電行業、勘察設計行業、城鄉規劃行業等、人文社科類等)。本項工作只完成申報的工作,不作為成果列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力;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 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財務狀況及資信: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處于虧損、破產狀態。應提供經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報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納稅人資格證明。
(4)投標人近36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投標人沒有處于 及國家電投*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 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2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
(2)投標人應具有近10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至少1個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研究方面或研究內容相似的業績【需提供①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承包范圍、簽字頁)、②竣工證明(驗收意見或其他證明材料)】;
(3)核查投標人的委托代理人和
(4)
(5)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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