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招標人:內蒙古李家塔礦業有限公司
項目業主(或發包人):內蒙古李家塔礦業有限公司
立項情況:項目已批復。
項目資金來源: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內蒙古李家塔礦業有限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蘭木倫鎮,距鄂爾多斯市政府所在地康巴什區約 50 公里。煤礦東鄰呼和烏素煤礦,南鄰補連塔煤礦,西鄰窩兔溝煤礦,北鄰霍洛灣煤礦、布爾臺煤礦和烏蘭煤礦。井田面積 16.3522 平方公里,核定生產能力 300 萬噸/年。
項目地點:內蒙古李家塔礦業有限公司。
項目整體進度:合同簽訂之日起 8 個月內(具體開竣工日期以合同實際簽訂為準)。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內蒙古李家塔礦業有限公司井下管網技術改造項目安裝工程。包括于井下大巷壓風管路、供水管路、注氮管路、排水管路進行拆除更換及拆除工程項目,主要包括:后附技術協議,本項目所列工程量清單如出現缺項或現場情況發生變化時,中標人無償按招標人要求完成該項目的所有內容,此部分風險費用需中標人投標報價時進行考慮。具體招標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內蒙古能源集團供應商負面清單和處罰期內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須具備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2.2 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投標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具有 2 份井下管路安裝已完工業績(單份合同管路直徑≥DN250、安裝長度必須大于 2000m)。
①業績要求時間節點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同時提供合同關鍵頁和簽章頁復印件(合同中如未能體現規模及參數等關鍵指標,須提供加蓋業主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和對應上述合同的項目完工證明材料(有業主單位蓋章的竣工驗收單、對應的發票等證明材料);
②上述證明資料中證明事項須與提供的資料相對應,清晰體現時間、業績類型、規模及參數等關鍵信息,否則評標委員會有權不予認可。
3.2.4 項目經理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機電工程專業或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同時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并在投標人單位執業,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3.2.5 項目經理具有煤炭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或承諾入井下施工前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提供承諾函)。
3.2.6 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7 參與項目管理及施工人員要求:
1)投標人所有參與項目人員均需為本單位正式員工。
2)投標人所有參與項目人員均須提供本公司截止至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連續三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社保繳納單位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自行編寫無效。國家、地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對社會保險繳納有特別政策(如免繳)的,必須提供相關政策文件以及投標人滿足相關政策文件的證明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1 獲取時間:202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全天(北京時間)。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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