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煤炭工作面過密集空巷復合充填治理技術研究(外委部分)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補連塔煤礦12煤四盤區存在礦井前期采用旺格維利采煤法開采形成的密集空巷區域,該區域制約了回采工作面的布置,增加了工作面搬家倒面的次數,同時密集空巷周圍留設的保護煤柱,不僅造成了大量煤炭資源無法回收,而且遺煤資源也容易造成采空區自燃發火,因此為了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減小采空區遺煤造成自燃發火風險,開展工作面過密集空巷復合充填治理技術研究意義重大。
本項目結合12417綜采面旺采區域地質條件和空巷空間分布特征以及生產技術條件,研究密集空巷分類與回收工作面不同空間關系下充填體強度及采場圍巖穩定性特征,研發高性能膏體充填材料及其充填工藝,全面提升該區域復合充填治理效果,分區域監測充填后工作面回采過程中礦壓顯現情況,制定回采巷道支護技術方案,研究工作面過密集空巷圍巖控制技術。在工作面回采期間,維持工作面上覆巖層穩定性,減小巷道圍巖變形程度,以滿足工作面安全回采要求。同時該項目研究對揭示神東礦區工作面過密集空巷充填治理以及煤炭資源回收起到示范作用。
2.1.2.采購范圍:
(1)研究內容
1)探査旺采區空巷分布、圍巖物理力學性質、地應力及積水、有毒有害氣體分布情況
在充分收集生產地質、水文地質及歷史采掘資料的基礎上,結合理論分析,采用物探或三維掃描等探測手段,系統獲取密集空巷的空間分布形態、圍巖破壞程度與冒落范圍,識別積水區及有毒有害氣體的聚集特征,實現對空巷隱蔽災害因素的精準探查;通過現場原位測試方法,系統評價圍巖物理力學性質,建立空巷圍巖強度與變形參數數據庫;通過水壓致裂法,獲取區域地應力大小與方向,為數值模擬、充填材料適配及圍巖穩定性分析提供關鍵基礎數據支撐。
2)研究旺采區空巷分布與回收工作面不同空間關系下矸石充填體強度及圍巖穩定性
依據現場探測結果,將空巷進行分類,總結影響各類空巷圍巖變形與穩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破碎圍巖殘余應力和采動應力綜合作用下空巷圍巖擴容與破壞的本質。采用理論分析配合數值模擬方法,分析回收工作面平行、垂直、斜交過空巷等不同情況下對充填體的強度要求以及采場圍巖的穩定性特征。
3)評價旺采區密集空巷復合充填治理效果及煤柱回收的可行性
建立液位實時監測體系,動態跟蹤充填體擴散與接頂情況,確保充填過程的可控性與完整性,同時治理后采用“物探先行、鉆探驗證”的組合方法,綜合運用點—面結合、固定—動態結合的監測手段,對充填區進行多維度探查,重點識別是否存在殘余空隙、積水及有毒有害氣體聚集,進而對密集空巷復合充填治理效果進行綜合評價,并以此為基礎對旺采區煤柱回收的可行性進行論證評價。
4)研發旺采區密集空巷高效復合充填治理材料、技術及工藝
研發具備高流動性、適宜強度以及長期穩定性的高性能膏體充填材料,并試驗性引入功能性添加劑,進一步提升充填體的流動性和接頂率;通過在實驗室開展高性能膏體的力學性能、流動性能以及凝結時間等試驗,優化材料配比,建立材料性能與充填需求的匹配關系。分析旺格維利煤柱與柱旁充填體形成的“耦合承載體”協同承載,揭示柱旁充填體的側向約束、協同承載、延緩劣化的特性,闡明柱旁充填巖層控制的機理;針對不同類型空巷(完整圍巖、破碎圍巖、頂板冒落空巷等),設計分區段、分條件的充填工藝流程,形成多場景適應的充填施工工藝體系,制定覆蓋材料制備、管路輸送、現場充填及頂板接觸控制的標準化充填技術方案。
5)設計旺采區密集空巷充填治理及煤柱高效回收方案,并進行工程示范
設計旺采區密集空巷充填治理及煤柱高效回收方案;制定回收工作面礦壓監測方案,優化監測設備布置方式,總結密集空巷充填治理后遺煤資源回收過程中礦壓顯現規律,為回收工作面頂板管理提供數據支持;指導礦井完成工程示范,形成總結報告。
(2)技術要求及性能指標
1)編制旺采區密集空巷空間探測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密集空巷空間分布特征、圍巖破壞情況、冒落程度、積水以及有毒有害氣體集聚情況等。
2)編制補連塔煤礦旺采區密集空巷區域圍巖物理力學性質評估報告,包括單軸抗壓強度、彈性模量、泊松比等參數,測試方法采用現場原位測試,測試數量不少于3組;編制區域地應力測試報告,測試孔不少于3個。
3)研發高性能膏體充填材料配比,其中膏體充填材料中矸石含量需占到至少60%以上,且膏體28天單軸抗壓強度不低于5MPa,塌落度大于220mm,泌水率小于3%;高性能膏體充填材料中特殊添加劑需符合環保要求,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改善膏體流動性、控制凝結時間和提高膏體接頂率等。
4)分析旺格維利煤柱與柱旁充填體形成的“耦合承載體”協同承載,揭示柱旁充填體的側向約束、協同承載、延緩劣化的特性,闡明柱旁充填巖層控制的機理;設計膏體充填實施方案及施工工藝。
5)研發液位實時監測系統1套,包含傳感器、數據采集器、監控軟件、報警裝置、終端設備等。傳感器需耐受井下-20℃-60℃溫度、95%以上濕度,具備抗粉塵、抗振動、防爆和防腐能力,具備傳感器故障、通訊中斷報警等自診斷功能。
附表 液位實時監測系統明細(此表無需填寫僅做為報價參考,最終報價以報價表中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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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型號(參考但不限于以下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金額/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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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位傳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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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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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數據采集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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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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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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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監控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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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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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報警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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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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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終端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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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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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礦壓監測需采用在線實時監測系統,監測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頂板離層、圍巖表面位移、錨桿錨索端部工作載荷等,設備包含傳感器、數據采集器、數據傳輸設備、數據分析軟件以及相配套的其他設備。測站布置及觀測方法按照《煤礦巷道礦山壓力顯現觀測方法》KA/T11-2023相關規定執行,布置不少于6組測站。
附表 礦壓在線監測系統明細(此表無需填寫僅做為報價參考,最終報價以報價表中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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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型號(參考但不限于以下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金額/元 |
備注 |
|
1 |
數據采集、分析軟件 |
|
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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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礦用隔爆兼本安型數據采集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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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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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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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礦用本安型頂板離層監測儀 |
|
個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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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礦用本安型數據采集器(頂板離層) |
|
臺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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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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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礦用本安型激光測距傳感器 |
|
個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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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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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礦用本安型數據采集器(激光測距) |
|
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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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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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礦用本安型錨桿(索)應力傳感器 |
|
個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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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礦用本安型數據采集器(端部載荷) |
|
臺 |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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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通道 |
7)工作面過密集空巷時需采用應力計對充填體受力進行實時監測,應力計量程需達到0-30MPa以上,布置不少于10組。
8)密集空巷復合充填治理和煤柱回收可行性評價論證。
(3)成果形式
1)提交旺采區密集空巷復合充填治理、煤柱回收可行性評價報告,對實施效果進行總結,形成總結報告;項目研究報告(包括紙質報告、圖件及電子文檔),紙質版10份,電子版1份;
2)發表中文核心期刊論文2篇;授權發明型專利3件;(驗收時論文須錄用,專利須受理)
3)提交旺采區密集空巷充填治理及煤柱回收設計方案;
4)指導礦井完成工程示范,形成總結報告。
(4)其他要求
1)配合甲方完成科技成果查新和鑒定。
2)投標人須在所屬地科技管理部門對技術開發合同進行備案。
2.1.3、標段劃分:1個標段
2.1.4、服務期限(合同期限):簽訂合同后20個月。當服務期屆滿或結算金額達到合同總價時(以先到為準),合同終止。
2.1.5、質量要求:服務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驗收規范,質量等級為合格,詳見技術文件。
2.1.6、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中標人,具體以簽訂的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協議為準。不允許分包,不允許使用勞務派遣工,中標人提供的服務人員必須為中標單位合同制員工,并按國家規定繳納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和意外傷害險。
2.1.7、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所屬地科技主管部門對技術開發合同進行備案;完成補連塔煤礦12煤圍巖物理力學性質評估、地應力測試和密集空巷空間特征探測;完成旺采區密集空巷復合充填治理、煤柱回收可行性評價論證;完成高性能膏體充填材料配比研發;完成旺采區密集空巷充填治理及煤柱回收設計方案;完成液位實時監測、礦壓監測設備的采購、安裝和調試;指導礦井完成工作面密集空巷復合充填治理并對實施效果進行總結,經甲方驗收通過支付合同該項價款的30%。
(2)完成工作面礦壓規律研究;指導礦井完成充填治理后工作面的回采并形成總結報告,經甲方驗收通過支付合同該項價款的30%。
(3)完成項目的研究工作并提交項目研究報告;完成項目要求的全部論文的錄用,全部專利的受理;提交最終驗收申請,經甲方最終驗收合格,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檔案資料后2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30%。
(4)知識產權費用為合同價款的10%。在乙方完成約定的全部論文發表,且配合甲方取得約定的全部專利等知識產權后支付。
2.1.8本項目服務地點為 神東煤炭集團補連塔煤礦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詳見第一章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或技術文件
2.4 項目服務期:詳見第一章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或技術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煤礦充填開采或煤礦災害治理或煤礦頂板災害防治或煤礦礦壓治理研究業績合同1份,且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及每份合同對應的任意一張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所提供的任意一張發票掃描件須清晰可查,發票開具日期須在2026年1月12日前(不含),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3-1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3-18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