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國能韓城10萬千瓦復合光伏發電項目農業綜合利用工程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本項目EPC合同已簽訂,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國能韓城10萬千瓦復合光伏發電項目農業綜合利用工程專業分包進行公開招標。
2.分包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國能韓城10萬千瓦復合光伏項目
2.2項目地點: 陜西省韓城市芝陽鎮
2.3項目規模: 工程額定容量100MW
2.4招標工作內容:
本工程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根據韓城項目建設區域土地利用現狀編制農業綜合利用方案并經相關部門評審,方案的實施,包含設計、采購、施工(管網工程、深耕深松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種植等其他工程)協調及相關各項手續辦理等一攬子交鑰匙工程。農業綜合利用方案應符合環境保護和安全條件,按照國家及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完成,并確保縣級土地、農業、林業、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驗收通過。
2.5計劃工期:計劃作業天數: 59 日歷天
計劃開始日期:2026年4月10日 ,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計劃完工日期:2026年6月8日 。
2.6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達到招標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為合格標準,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為合格標準。
2.7缺陷責任期:本工程缺陷責任期為2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在其合法的營業范圍內能夠獨立履行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2)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力,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2專用要求
投標人必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因施工環境復雜,要求具備較強施工協調能力、確保項目最終通過縣級土地、林業、環保、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驗收,為在其合法的營業范圍內能夠獨立履行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
3.3業績要求
近三年內須完成至少1項類似工程業績。以上工程包括待建、在建、已建的農業綜合利用工程。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2)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4)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7)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9)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0)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4)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15)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4.投標報名
有意參加應投標,請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9日(北京時間,下同)報名。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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