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青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物業、餐飲服務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105.04萬元/年;三年共計315.12萬元;
最高限價:105.04萬元/年;三年共計315.12萬元;
采購需求:物業、餐飲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3日內進駐,招標意向合作期限3年,每年結合服務質量考評結果決定是否續簽;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b.財務狀況報告、社會保障資金和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
c.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d.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e.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5)投標人信用記錄
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時點:投標截止時間以后、資格審查階段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的實際查詢時間;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具體方式:查詢結果網頁打印頁作為查詢記錄和證據,與其他采購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則:經認定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其投標無效。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6)其他: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規定等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的報價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