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景縣電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 風力發電項目EPC 總承包
建設地點:河北省衡水市景縣境內
計劃工期: 9 個月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 2026 年4 月15 日,實際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首批風機并網發電日期: 2026 年11 月30 日
全容量并網發電:2026 年 12 月 30 日
2.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3 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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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縣電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景縣電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 風力發電項目總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的勘察、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風電場施工、道路工程施工、集電線路工程施工、升壓站工程施工、送出線路工程(送出線路、接入、改造、增容、陪停損失等一切相關工作及費用)勘察設計、施工(以最終接入系統批復意見為準);工程施工協調、征占地協調、征占地附著物補償及清障、青苗賠償,政府地方關系協調及一切合規手續辦理等工作;施工措施性臨時租地的協調及費用等;設備安裝及調試、風力發電機組發、送、變電系統試運行、消缺和風機成功通過240 小時試運行,并網商業運行及竣工驗收;生產調度數據中心接入項目;建設場站集團集中運營中心子站并將數據接入集中運營中心及數據中臺,接入集團公司通訊數據及相關費用;工程驗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水保、環評驗收、消防、安評、質監、技術監督、并網前的安全性評價、等保測評、電磁輻射、供電、職業衛生、安全設施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本工程相關的項目前期、工程建設、竣工投產等全部的政府及電網公司等相關部門的協調、支持性文件、資質證照(含土地證、規劃證、施工許可證、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植被恢復、補充耕地指標費、復墾費用各專項驗收、聯合試運轉、并網及發電業務許可證)等全部合規手續辦理工作;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滿足國家電投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完成生產準備、檔案驗收、達標投產、智慧化場站建設、 安全體驗區、智慧工地建設、目視化建設;滿足國網公司及全容量并網條件的EPC“交鑰匙工程”。 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工程勘察設計范圍 負責該工程項目全部勘察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陸上風力發電工程典型設計1.0版》、《能源場站升壓站典型設計方案》相關規定及國家電投《公司存量風電場智慧化改造典型設計(2025版)》智慧化場站建設技術要求,負責本工程初步設計及初設審查,確定本項目主要設備選型,系統主接線方案、主要電氣系統方案及機組微觀選址。 (2)風電場工程、升壓站工程、集電線路、送出線路等工程地質詳細勘察及地形圖測繪,集電線路路由設計,風電場道路及進場道路、風機位(包括箱變等)、集電線路施工圖設計,升壓站施工圖設計,送出線路(含對端站新、改、擴建等全部及附屬配套設施)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設計優化。 (3)水文資料、氣象資料、電網資料以及施工、設備(含甲供)等招標技術規范文件、招標文件等的編制。 (4)主機、塔筒及附屬設備的選型、設計及優化,設計聯絡會的組織協調等全部相關工作。 (5)本風電場項目全部工程竣工圖,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進場道路、風機位(包括箱變等)、集電線路、升壓站、送出線路(含對端站新、改、擴建等全部及附屬配套設施)竣工圖。 (6)合同談判、圖紙會審、技術交底、設計交底、設計工代等與風電場項目工程勘察設計有關的全部服務工作。 2、設備材料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1)負責該工程項目設備、材料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約定設備、材料采購,升壓站,風機圍欄、集電線路(含電纜故障診斷裝置)、送出線路(含對端站新、改、擴建等全部及附屬配套設施)及風電場主設備(風電機組由甲方提供,電纜、箱變、開關柜、無功補償裝置、GIS、主變均為甲定乙購(電纜、箱變、開關柜、無功補償裝置均、GIS、主變設備材料應按照要求,在國平臺采購))、材料及配套輔材、站內線纜等全部設備及材料的采購。 (2)投標人負責提供設備材料(含甲供)臨時堆場,并對所有設備、材料保管及出入庫管理,如有損壞、丟失需無償補充并不得影響工程進度。 (3)負責全部設備、材料的運輸、鋼板租賃、堆場租賃、設備看護、二次倒運、場內設備保管、試驗與調試。負責本標段工程所需全部設備及材料的運輸車輛租賃、牽引、卸車、保管、倒運等工作。 (4)設備供應商須經發包方認可,需在合格供應商目錄中選取,如集團無相應類別合格供應商目錄則應選擇在集團有良好應用業績的設備供應商。設備采購技術標準須滿足國家、行業及公司相關標準要求,商務和技術合同文件按照公司標準編制。 3、施工及協調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負責該工程項目區域的道路、樁基、基礎、吊裝、張拉、箱變基礎、分支箱基礎、風機及SVG 設備圍欄、電裝、調試、集電線路、送出工程(含對端站新、改、擴建等全部及附屬配套設施,包括送出線路鉆越、遷改。)、升壓站等全部協調、土建、電氣、檢測、安裝、調試、試驗、試運、并網等工程施工及項目竣工移交等全部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負責該工程項目全部土建、電氣、安裝、調試、KKS碼編制及安裝、試驗等施工,風場區設備單體及系統調試、消缺、性能試驗、全站建模(含主設備)、通過240小時試運行、性能試驗、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等全部工作。 (2)負責永久及臨時占地施工、協調,征占地附著物補償及清障砍伐、青苗賠償(包括長期租賃土地費用,施工過程中占地恢復和復墾、復綠、臨時施工道路、進場道路、施工營地、加工區域、臨時堆場及相關手續辦理等并承擔相關賠償、租賃、協調費用);負責進場道路及場內檢修道路的改造、施工、維護、協調及項目竣工后臨時占地復墾和政府驗收。包括:原有路橋改造(包括道路損毀修護、河道改造修整及橋梁修護加固)、電力線路遷改、通訊線路改造、燃氣管道等市政公共設施改造等;涉及所有河道、溝渠、坑塘等水利設施的改造手續辦理以及大件設備運輸交通部門協調,滿足設備進場需要;借用道路修復、全壽期運維檢修道路租賃及施工、相關手續辦理及相關部門驗收;負責項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植被恢復、復墾及地方政府新增額外工程施工、辦理及費用繳納。 (3)負責按照公司要求,采購、安裝相關標識標牌。 (4)本工程相關的各專項方案編制、實施及驗收(包括但不限于質監、上級公司、政府部門檢查)、聯合試運轉、并網及相關手續辦理等全部工作的“交鑰匙工程”、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并達到國家電投集團公司達標投產相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并網商業運行及竣工驗收;運營中心接入項目;建設場站集中運營中心子站并將數據接入國家電投集團集中運營中心及數據中臺、態勢感知;工程驗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水保、環評驗收、消防、安評、質監、技術監督、并網前的安全性評價、等保測評、全站建模、電磁輻射、供電、職業衛生、安全設施(滿足“三同時”)、電網驗收及計量驗收、AGC、AVC 聯調試驗等各項專項試驗及驗收和竣工資料驗收、審計審查、工程結算、達標投產、項目后評價、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等),并承擔相應費用。 (5)負責項目智慧工地(按照河北公司《智慧工地建設實施細則》要求)、項目施工過程視頻全覆蓋(按照河北公司下發的《視頻全覆蓋工作方案》要求),滿足國家電投集團智慧化場站建設要求。 (6)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須按照用地紅線圖進行風場規劃及布置,不允許超紅線進行風場設計規劃及施工。 ②本項目在全部容量投入的情況下成功并網,并且所有設備帶電運行240 小時按照招標人相關規定進行。 ③試運期間售電收入歸發包人。工程竣工驗收前(以建設單位出具整體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施工及生活用電、用水、通訊由承包人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并向相關單位支付費用。 4、相關手續辦理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根據發包人要求辦理機場凈空、生態論證、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如需重新辦理)、規劃條件通知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風機基礎、箱變基礎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不動產權證等辦理工作,與相關政府單位協調等工作,確保項目施工符合政策法規,軍事、文物、國土、凈空、限高等各級監管部門要求并承擔相應協調費用及造成的損失; (2)負責辦理集電線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線路路徑協議、環評、水保等涉及到的所有相關手續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負責辦理各等級公路、鐵路、河道、農用設施、各等級電力及通訊設施跨越、鉆越以及遷改等涉及到的所有手續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3)負責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合規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辦理地方設計、施工備案手續,勞動安全與職業健康及環境保護許可手續等; (4)負責辦理項目工程相關審查、手續備案及驗收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水保、環評驗收、應急預案、消防、安評、質監、技術監督、并網前的安全性評價、等保測評、電磁輻射、供電、職業衛生、安全設施(滿足“三同時”)等)、項目周邊所涉及周邊村民、養殖場、單位和政府機關出具同意建設的承諾書; (5)根據并網接入批復意見,本期 50MW 風電場項目通過 2 回 35kV 集電線路接入配套新建的 110kV 升壓站,規劃建設 1 回 110kV 出線 T 接龍馬~臺辛Ⅱ線。本項目升壓站~T 接點110kV 線路采用2×LGJ-240mm²型架空導線或同等輸送 容量的電纜。考慮周邊新能源送出需求,同時避免后期線路改造而導致本項目陪停損 失,本期將 T 接點~龍馬站 110kV 線路由 LGJ-240mm²改造為 2×LGJ-240mm²,改造 線路長約 1km。辦理并網手續(包括設備新投申請、全場仿真建模(含SVG、風機、儲能)、電量批復、《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高壓供用電合同》、送出線路核準及接入批復、省調涉網認證、啟動方案及投產會簽、省發改電量批復文件、省調投產平臺注冊及資料上傳、正式編號的報審、安全防護方案編制評審、定值計算備案、質量監督、啟動驗收、受電前檢查整改、通訊方式及調度電話開通、設備聯調對點、啟動會議召開、電表檢驗驗收、網安接入、受電前網絡檢測、配合升壓站標段AGC 及AVC 自測聯調試驗、一次調頻聯調、高低穿試驗及校核、電能質量檢測、甩負荷試驗、風儲聯調、電網240 小時試運行、等保測評備案、并網檢測、發電業務許可證等)辦理及并網驗收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5、其他工作 投標人使用合同價款中其他費用中的工程前期費、生產準備費、項目驗收費、建設用地費,需經招標人審核確認后方可支付使用,若上述費用未用于支付在本工程項目中使用,發包方有權終止該項目費用支付,同時,發包方可代為支付并使用該項費用,最終甲方代為支付費用在結算價款中扣除,如單項超出列支費用而產生額外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投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后,應科學統籌施工組織、合理調配資源,在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范、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合同及相關標準要求的前提下,保證本項目于2026年12 月31 日前實現全容量并網投產。如項目未能按上述期限如期投產,投標方需于2026 年11 月30 日前完成項目延期手續辦理,因項目延期給招標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間接損失,由投標方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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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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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縣電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風力發電項目EPC 總承包 |
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為準, 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近36 個月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5)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6)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專項資格要求: (1)資質等級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要求: ①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風力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③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④具備國家能源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承裝修試110kV 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應具備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近3 年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責任性人身傷亡事故。 (4)投標人近五年(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2 個項目容量50MW 及以上風電項目EPC 業績,或至少具有2個項目容量50MW 及以上風電項目工程設計業績與2 個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其中EPC、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中至少有一個業績的塔筒必須是混塔結構。(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含合同首頁、承包范圍、簽字蓋章頁等證明文件,提供資料不完整的,招標人有權認定該項業績不合格處理)。 (5)投標人擬委派項目設總必須為投標人在編的注冊電氣工程師或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且至少負責過一個50MW 及以上混塔風電項目設計工作(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合同主要內容頁,設總任命書等證明文件)。設總須為公司正式職工。且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 (6)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必須為投標人在編的注冊一級建造師(提供證書復印件),具有政府機構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且至少有1 個50MW 及以上混塔風電項目工程建設擔任項目經理職務的經歷(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合同主要內容頁,項目經理任命書等證明文件); (7)投標人擬派專職現場安全管理主要負責人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 證)。 (8)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含土建、一次電氣、二次電氣、安裝、調試、檔案、吊裝)須為公司正式職工,且需提供社保證明。 (9)本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 1)不同聯合體的成員間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2)聯合體牽頭人應為施工單位;聯合體投標需簽署聯合體協議并注明施工單位為牽頭人,明確聯合體成員各自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3)聯合體組成單位不超過2 家。 4)中標后聯合體成員不得更換。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6 年3 月16 日至2026 年3 月23 日23 時59 分(北京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