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光伏、儲能實證實驗平臺(大慶基地)、林甸項目部
2026-2029年安保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黃河水電物資 受招標人委托,對下述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招標項目編號:DNYZC-2026-03-19-014
項目業主(或買方):大慶黃和光儲實證研究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本工程由項目業主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組成,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大慶市林甸縣20萬千瓦草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以下簡稱:林甸項目部)場址區位于大慶市林甸縣以南,距林甸縣縣城35km??偯娣e約4.10km2,地表常年積水,西南部水域深度0.5-2.0m,平均海拔高程約為142m。
根據大慶基地、林甸項目部場址區內安全保衛及防盜竊等工作需要,現對大慶基地、林甸項目部場址區范圍內的安保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旨在使場址區內的安保工作得到充分保障,進而為場址區的安全穩定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項目服務期限: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實際合同服務期限以簽訂的書面合同為準。
2.2招標范圍及內容
2.2.1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投標人負責國家光伏、儲能實證實驗平臺(大慶基地)、林甸項目部各項目生產現場的治安秩序、生產現場進行出入管理、廠區巡邏、車輛盤查等內容。
1)大慶基地及林甸項目部共需安保服務人員共14人,其中2名保安隊長(大慶基地、林甸項目部各1名)、12名保安員。大慶基地10人、林甸項目部4人(人員分配根據大慶基地實際需求配置,具體服務期限見附表):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預計服務期限 | 預估人數 | 備注 |
| 1 | 大慶基地 | 10 | ||
| 1.1 | 大慶基地一、二、三期 | 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 | 7 | 其中保安隊長1名 |
| 1.2 | 大慶基地四期 | 2026年6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 | 3 | |
| 2 | 林甸項目部 | 4 | ||
| 2.1 | 林甸項目部 | 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 | 4 | 其中保安隊長1名 |
2)現場4輪電動四座封閉巡邏車輛共4輛,大慶基地3輛、林甸項目部1輛;
3)現場安保所需用房共7座,大慶基地須配6座、林甸項目部須配1座用房,均須符合消防管理、辦公、休息等相關要求;
4)安保人員、巡邏車輛、安保用房等人員、設備設施具體投入時間及數量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2.2主要工作內容
1)負責維護項目生產現場的治安秩序,依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4號)及招標方相關要求,安保人員對生產現場進行出入管理及廠區巡邏,對可疑人員、車輛進行盤查,防范無關人員進入生產現場,防止生產、生活物資被盜。
2)負責現場安保隊伍日常管理工作,若投標人安保人員有調動、減員的情況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報備后執行。
3)根據甲方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現場大門及相關崗位的保衛工作,查驗進出人員、車輛通行證;登記臨時訪客人員信息并落實訪客要求;臨時出入廠區小型車輛登記具體信息并認真落實信息;貨運車輛進入廠區應登記車輛物資信息,出廠時審驗出門證及所載物資明細后予以放行。
4)投標人對項目區域網圍欄進行日常巡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甲方。
5)投標人配合招標方的大型活動、應急演練、大(小)修等現場秩序維持工作。
6)投標人負責配置現場巡邏和治安保衛所使用的巡邏車、現場安保所需用房以及安保器材等,包括但不限于(含襯衣、領帶、武裝帶、皮靴、安全帽、冬季/夏季制服、腰帶、鋼叉、警棍、電棍、頭盔、防刺背心、盾牌、防疫物資等裝備),若安保服務所必需的物品、物資等均需提供,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方的要求,配齊、配夠安保服務人員及裝備、設施;并必須為各安保人員配備統一的馬甲式綠色高可視化警示服,警示服必須符合《職業用高可視化警示服》(GB20653-2006)要求,選用2級警示服,并在警示服前后印有“保安”二字,以與甲方形成區別;安保用房、巡邏車所需用電、生活用水及安保人員用餐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7)安保服務人員負責對項目整個區域定期、不定期進行巡邏執勤,發現、處置可疑情況并制止不法侵害、排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如遇火災、爆炸、盜竊、破壞等治安事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及時進行制止或處理,做好前期處置,同時保護好現場。
8)嚴格按照國家、地區頒布頒發的相關治安管理規定,自覺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履行服務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保質保量完成項目治安、保衛等工作任務。
9)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安保人員對項目重點區域(升壓站、宿舍樓、物資庫房、子陣等)周邊每日至少巡查三次;匯集站等區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項目區域網圍欄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并按照招標方提供的巡邏、登記表格,做好巡邏情況記錄。
2.2.3項目實施地點、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2.2.3.1項目實施地點
大慶基地項目部/林甸項目部現場。
2.2.3.2項目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項目服務期限
本項目約定服務期限預計為36個月(即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實際合同服務期限以簽訂的書面合同為準。但乙方須在每個年度合同結束前2個月,接受甲方的年度履約評價和考核,評價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簽訂下一年度合同;當評價和考核不合格時,甲方將有權單方面終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簽訂,已約定的服務期限亦自行終止,且甲方的該終止行為不能被視為違約、不接受任何索賠訴求。
(2)年度合同期限為:2026年(2027、2028)5月1日至2027(2028、2029)4月30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力;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 網站查詢為準,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近36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5)投標人沒有處于 及所屬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 及所屬單位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2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為安保服務企業,具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有效的安保許可證。
(2)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3)投標人近24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2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標人應具有近5年(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至少2項安保服務業績,且每個合同業績中的安保人員不少于7人【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承包范圍、簽字頁)、竣工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5)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人員須至少配備10名持有效保安證的在崗人員,且男性年齡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0周歲(以身份證信息為準),投標時須提供相關人員保安證。
(6)本項目授權委托代理人須為投標方在冊人員,并提供由國家社保機構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個月的本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若法人投標可不提供授權委托書及養老保險參保證明。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得轉讓、不得分包。
4.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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