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吉林公司 吉林熱電廠“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熱電聯產項目廠前附屬建筑物利舊改造EPC總承包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 東北電力有限公司吉林熱電廠(以下吉林熱電廠)位于吉林市江北化工區,是國家“一五”時期前蘇聯援建的156項工程之一。吉林熱電廠共建有11臺機組,1~4號機為單機容量350MW,5~7號機為單機容量65MW,8~9號機為單機容量125MW,上述機組均為前蘇聯制造;10~11號機為單機容量200MW,為國產機組,10號機于2008年進行通流改造擴容至220MW,11號機于2009年進行通流改造擴容至220MW,11臺機組總裝機容量為1025MW。本工程新建機組工程在原有已經拆除的1~7號機組場地上新建2×350MW 熱電聯產機組。
2.1.2招標范圍:本工程采用EPC總承包模式。承包人負責完成與廠前建筑利舊改造相關的全部內容:包含廠前附屬建筑物利舊改造工程完整的設計、供貨、運輸及保管、土建施工(含室內外裝飾、裝修、電氣、采暖、給排水、綠化等)、特種設備檢測、安裝施工、管理、調試、系統檢測、投運、竣工、性能試驗、消缺、驗收、竣工資料歸檔等通過審查全過程的費用及工作。滿足2×350MW熱電聯產項目的辦公需求,涉及到改造范圍內的全部材料均由投標人負責提供。具體詳見委托人要求。
2.1.3計劃工期: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8個月內完成,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項目地點:吉林省吉林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建筑物改造(或裝飾裝修)設計(或施工)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建筑物改造(或裝飾裝修)設計(或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建筑物改造(或裝飾裝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建筑物改造(或裝飾裝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本項目為EPC總承包工程,若投標人僅滿足本章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中對設計或施工單位的要求,須開展施工或設計分包,分包單位須滿足分包內容(施工或設計)相應的資質要求;若投標人明確不分包,則須同時滿足本章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對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要求;若投標人未明確是否分包,則按不分包認定,須同時滿足本章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對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3-23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3-3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