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公司甘谷330kV升壓站施工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
2.2 規 模: 本工程擬新建一座330kV升壓站,升壓站內設35kV、330kV兩級電壓等級。電氣主接線方式為:330kV側采用單母線接線方式,35kV側采用雙分裂,新建2段35kV母線。風電場安裝容量為330MW,以13回集電線路接入配套新建的甘谷330kV升壓站。以1回330kV線路接入750kV麥積變,線路長約39.3km,導線選用JL/G1A-2×630。升壓站擬配置1臺容量360MVA主變壓器,主變選用戶外、三相、雙分裂、有載調壓變壓器,電壓等級為363±8×1.25%/35-35kV,低壓繞組容量分別為180MVA,接線組別為YNd11-d11。新建1回330kV主變進線間隔(360MVA),1回330kV母線PT間隔及1回330kV出線間隔。升壓站內共設2套±60MVar的動態無功補償裝置,分別連接在2段35kV母線上。升壓站配置計算機監控系統一套,按“無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則設計,全面監控升壓站及風電場區的運行情況。
2.3 標段劃分: 甘肅公司甘谷330kV升壓站施工項目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
2.5 計劃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
2.6 招標范圍:
(1)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除升壓站設備清單中注明甲供的電氣一、二次設備為招標人采購外,其他設備、材料均由投標人采購,負責乙供設備、材料的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驗收、倉儲保管(含設備及材料堆放場地租賃手續辦理及費用)、保護、安裝、調試、試運行消缺處理(負責施工期間及質保期內的修復維護工作),同時負責甲供設備的接車、二次倒運、卸車、倉儲保管(含設備及材料堆放場地租賃手續辦理及費用)、保護、安裝、調試、試運行消缺處理(負責施工期間及質保期內的修復維護工作)等;負責將現場安裝剩下的設備(包括主變、預制艙、GIS、SVG等甲供設備及材料)包裝物清理、回收及處置;負責所有到場設備、安裝材料的質量檢查及送檢委托工作(按照行業及國家標準要求)。投標人用于工程內使用的所有設備、材料應保證滿足符合電力行業規范標準要求;
(2)建筑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綜合樓及配套設施、所有設備基礎、附屬設施、站內道路及廣場、進站道路、臨時征用地、原地表障礙物拆除清運、施工場地原始地貌恢復、辦公和生活臨建、裝修工程、大門、圍墻、局部綠化、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環水保工程工作內容參考項目環水保報告、批復文件執行,進行施工區域及臨時用地的地貌恢復、復墾及綠化施工,對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時進行補栽,直至滿足項目環水保方案驗收要求)、防洪、消防、生活水池、污水處理系統、給排水工程、售后服務等一切與本工程相關的建設安裝及保險費用(招標時明確為發包人范圍內的除外),負責設備單體調試,配合分系統調試、全站聯調、并網及整套啟動試運行等全部工作,產生的相關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負責工程檔案及影像資料的歸檔,質保期內的修復維護工作,并配合招標人完成項目達標投產及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3)負責一次、二次設備集裝箱建設安裝及其附屬設備基礎土建、電纜溝土建及附屬設備安裝工程,所有相關設備到場后的電纜接線工程,其中電纜制作及電纜接線所用輔材由承包人自行提供,具體技術要求及工程量詳見技術規范相關內容及工程量清單部分;
(4)工程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投標人負責辦理除招標人承辦的項目前期行政審批以外工程竣工前的所有工程手續和驗收手續,所有辦理的手續都必須取得相關單位許可的書面批復意見。主要為:1)施工臨時用地土地(設計院提供的設計施工平臺之外)用地手續辦理,賠償、青苗補償、原始地貌恢復、植被恢復、取土、棄土棄渣處理等;2)配合項目開工手續辦理,配合項目有關建設手續(施工許可等)辦理;3)配合水保驗收、環保驗收;4)負責消防驗收、防雷檢測、職業衛生安全、檔案驗收(負責報告的編制及評審)過程中問題整改和資料完善工作;5)負責并網前技術監督問題整改工作;6)配合質量監督手續(電力行業、項目單位及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辦理,并確保項目通過華能質監站質量監檢驗收;7)配合安全評價監督手續(電力行業、項目單位及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辦理;8)配合并網前電網公司現場驗收及啟委會的組織;9)按照《甘肅電網新能源并網調度服務手冊》最新版負責并網前電網公司所有手續辦理及資料收集工作(包括網絡安全涉及的專項報告等),滿足項目并網要求;10)按照《甘肅電力系統網源協調管理細則》相關規定完成全場保護定值(包括箱變及站內電氣設備保護定值)計算;11)負責本工程所有電氣設備和所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交接試驗,并提供當地電力部門認可的交接試驗報告;12)配合并網手續辦理及費用支付。以上所有相關費用均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5)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節點是升壓站全部設備帶電并網運行240h(若發生設備、系統異常或故障,則運行時間重新計算),應滿足《110kV-500kV送變電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Q/GDW10017)及《變電站設備驗收規范》(Q/GDW11651)相關要求。同時,移交生產驗收應包括:檢查工程整套啟動驗收中所發現的設備缺陷消缺處理情況,設備狀態應良好;檢查設備、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完好齊全;檢查圖紙、資料記錄和試驗報告合格、齊全;檢查站內道路、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等指示、警示標識及設備標牌,各項安全措施應落實到位;檢查設備質量情況等;
(6)負責所有到場設備、材料的質量檢查及送檢委托配合工作,負責防雷接地檢測等必須由招標人委托經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實施,并出具檢測報告,其全部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7)負責本項目范圍內征租地手續辦理協調、施工協調、阻工協調等工作及協調費支付,具體范圍詳見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圍與內容中“2.1.2施工外部關系協調”相關內容,協調費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8)協助招標人與電網公司相關部門對接,進行并網手續辦理及涉網試驗,包括但不限于電能質量測試、有功/無功功率控制能力測試、SVG/FC性能測試、PMU、并網性能評價、高/低壓穿越能力、一次調頻測試、建模與仿真、穩控設計聯絡會、出廠驗收會、穩控單體調試、聯合調試等試驗,滿足國網公司最新要求,出具國網甘肅公司主管部門及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試驗報告并備案,由此產生的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9)配合協助招標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統安裝、調試和應用等工作,同時應負責本項目智慧基建系統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質檢管理、資料管理、視屏監控、物資管理、考勤管理、項目OA、綜合管理等功能模塊的使用,具體要求詳見施工技術要求相關內容。按照華能集團管理要求,在項目實施全過程應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并提供“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應用承諾函。
(10)本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中未列出的設備、材料、服務及協調事項,但確實是工程范圍中應該有的,完成本工程項目所要求的,均應由投標人負責。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1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有以下資質:
(1)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2)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承裝類、承試類一級資質);
(3)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具有3項220kV及以上變電站(或匯集站)建設工程合同業績或2項330kV及以上變電站(或匯集站)建設工程合同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頁、合同內容頁、簽字蓋章頁、合同日期等)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同時必須為投標單位在職正式員工,提供本單位近6個月連續的社保繳納證明;至少提供1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220kV及以上變電站(或匯集站)建設工程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等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注:按國家相關規定,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已實行電子注冊證書。證書有效性及注冊信息以建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2021〕40號”要求為準】。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3月25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4月01日23時59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
2.2 規 模: 本工程擬新建一座330kV升壓站,升壓站內設35kV、330kV兩級電壓等級。電氣主接線方式為:330kV側采用單母線接線方式,35kV側采用雙分裂,新建2段35kV母線。風電場安裝容量為330MW,以13回集電線路接入配套新建的甘谷330kV升壓站。以1回330kV線路接入750kV麥積變,線路長約39.3km,導線選用JL/G1A-2×630。升壓站擬配置1臺容量360MVA主變壓器,主變選用戶外、三相、雙分裂、有載調壓變壓器,電壓等級為363±8×1.25%/35-35kV,低壓繞組容量分別為180MVA,接線組別為YNd11-d11。新建1回330kV主變進線間隔(360MVA),1回330kV母線PT間隔及1回330kV出線間隔。升壓站內共設2套±60MVar的動態無功補償裝置,分別連接在2段35kV母線上。升壓站配置計算機監控系統一套,按“無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則設計,全面監控升壓站及風電場區的運行情況。
2.3 標段劃分: 甘肅公司甘谷330kV升壓站施工項目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
2.5 計劃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
2.6 招標范圍:
(1)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除升壓站設備清單中注明甲供的電氣一、二次設備為招標人采購外,其他設備、材料均由投標人采購,負責乙供設備、材料的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驗收、倉儲保管(含設備及材料堆放場地租賃手續辦理及費用)、保護、安裝、調試、試運行消缺處理(負責施工期間及質保期內的修復維護工作),同時負責甲供設備的接車、二次倒運、卸車、倉儲保管(含設備及材料堆放場地租賃手續辦理及費用)、保護、安裝、調試、試運行消缺處理(負責施工期間及質保期內的修復維護工作)等;負責將現場安裝剩下的設備(包括主變、預制艙、GIS、SVG等甲供設備及材料)包裝物清理、回收及處置;負責所有到場設備、安裝材料的質量檢查及送檢委托工作(按照行業及國家標準要求)。投標人用于工程內使用的所有設備、材料應保證滿足符合電力行業規范標準要求;
(2)建筑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綜合樓及配套設施、所有設備基礎、附屬設施、站內道路及廣場、進站道路、臨時征用地、原地表障礙物拆除清運、施工場地原始地貌恢復、辦公和生活臨建、裝修工程、大門、圍墻、局部綠化、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環水保工程工作內容參考項目環水保報告、批復文件執行,進行施工區域及臨時用地的地貌恢復、復墾及綠化施工,對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時進行補栽,直至滿足項目環水保方案驗收要求)、防洪、消防、生活水池、污水處理系統、給排水工程、售后服務等一切與本工程相關的建設安裝及保險費用(招標時明確為發包人范圍內的除外),負責設備單體調試,配合分系統調試、全站聯調、并網及整套啟動試運行等全部工作,產生的相關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負責工程檔案及影像資料的歸檔,質保期內的修復維護工作,并配合招標人完成項目達標投產及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3)負責一次、二次設備集裝箱建設安裝及其附屬設備基礎土建、電纜溝土建及附屬設備安裝工程,所有相關設備到場后的電纜接線工程,其中電纜制作及電纜接線所用輔材由承包人自行提供,具體技術要求及工程量詳見技術規范相關內容及工程量清單部分;
(4)工程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投標人負責辦理除招標人承辦的項目前期行政審批以外工程竣工前的所有工程手續和驗收手續,所有辦理的手續都必須取得相關單位許可的書面批復意見。主要為:1)施工臨時用地土地(設計院提供的設計施工平臺之外)用地手續辦理,賠償、青苗補償、原始地貌恢復、植被恢復、取土、棄土棄渣處理等;2)配合項目開工手續辦理,配合項目有關建設手續(施工許可等)辦理;3)配合水保驗收、環保驗收;4)負責消防驗收、防雷檢測、職業衛生安全、檔案驗收(負責報告的編制及評審)過程中問題整改和資料完善工作;5)負責并網前技術監督問題整改工作;6)配合質量監督手續(電力行業、項目單位及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辦理,并確保項目通過華能質監站質量監檢驗收;7)配合安全評價監督手續(電力行業、項目單位及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辦理;8)配合并網前電網公司現場驗收及啟委會的組織;9)按照《甘肅電網新能源并網調度服務手冊》最新版負責并網前電網公司所有手續辦理及資料收集工作(包括網絡安全涉及的專項報告等),滿足項目并網要求;10)按照《甘肅電力系統網源協調管理細則》相關規定完成全場保護定值(包括箱變及站內電氣設備保護定值)計算;11)負責本工程所有電氣設備和所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交接試驗,并提供當地電力部門認可的交接試驗報告;12)配合并網手續辦理及費用支付。以上所有相關費用均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5)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節點是升壓站全部設備帶電并網運行240h(若發生設備、系統異常或故障,則運行時間重新計算),應滿足《110kV-500kV送變電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Q/GDW10017)及《變電站設備驗收規范》(Q/GDW11651)相關要求。同時,移交生產驗收應包括:檢查工程整套啟動驗收中所發現的設備缺陷消缺處理情況,設備狀態應良好;檢查設備、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完好齊全;檢查圖紙、資料記錄和試驗報告合格、齊全;檢查站內道路、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等指示、警示標識及設備標牌,各項安全措施應落實到位;檢查設備質量情況等;
(6)負責所有到場設備、材料的質量檢查及送檢委托配合工作,負責防雷接地檢測等必須由招標人委托經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實施,并出具檢測報告,其全部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7)負責本項目范圍內征租地手續辦理協調、施工協調、阻工協調等工作及協調費支付,具體范圍詳見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圍與內容中“2.1.2施工外部關系協調”相關內容,協調費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8)協助招標人與電網公司相關部門對接,進行并網手續辦理及涉網試驗,包括但不限于電能質量測試、有功/無功功率控制能力測試、SVG/FC性能測試、PMU、并網性能評價、高/低壓穿越能力、一次調頻測試、建模與仿真、穩控設計聯絡會、出廠驗收會、穩控單體調試、聯合調試等試驗,滿足國網公司最新要求,出具國網甘肅公司主管部門及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試驗報告并備案,由此產生的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9)配合協助招標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統安裝、調試和應用等工作,同時應負責本項目智慧基建系統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質檢管理、資料管理、視屏監控、物資管理、考勤管理、項目OA、綜合管理等功能模塊的使用,具體要求詳見施工技術要求相關內容。按照華能集團管理要求,在項目實施全過程應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并提供“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應用承諾函。
(10)本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中未列出的設備、材料、服務及協調事項,但確實是工程范圍中應該有的,完成本工程項目所要求的,均應由投標人負責。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1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有以下資質:
(1)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2)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承裝類、承試類一級資質);
(3)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具有3項220kV及以上變電站(或匯集站)建設工程合同業績或2項330kV及以上變電站(或匯集站)建設工程合同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頁、合同內容頁、簽字蓋章頁、合同日期等)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同時必須為投標單位在職正式員工,提供本單位近6個月連續的社保繳納證明;至少提供1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220kV及以上變電站(或匯集站)建設工程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等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注:按國家相關規定,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已實行電子注冊證書。證書有效性及注冊信息以建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2021〕40號”要求為準】。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3月25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4月01日23時59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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