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第三發電廠660MW“上大壓小” 熱電聯產機組項目廠外再生水接引工程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
2.2 項目規模:取水量1250m3/h的廠外再生水接引工程施工總承包,含取水泵站建設、輸水管線敷設,輸水管線需穿越濱北線鐵路,招標單位已將輸水管線穿越濱北線鐵路的防護涵工程委托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承包人要主動與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對接,并按照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要求完成與招標人有關的防護涵的其他工作,穿越防護涵的管線敷設工作均屬承包人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
2.3 招標項目履約期限:計劃開工日期(暫定):2026年05月01日。工程竣工驗收:2027年2月25日。
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
工期總日歷天數:304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4 招標范圍:
2.4.1提升泵站:在污水廠內建一座提升泵站,投標方負責土建施工、設備材料供貨、工程安裝、吹掃、水壓試驗、調試及拆除還建等。滿足包括工藝、土建、電氣、控制、照明、給排水、采暖通風、消防、視頻監控等功能,達到系統正常投運條件等全部工作;
2.4.2敷設輸水管線:由提升泵站至華電能源哈爾濱第三發電廠敷設1條DN600輸水管線,管線材質主要為鋼骨架聚乙烯塑料復合管,管線總長約3.3km(路徑及總長要滿足項目要求)。招標單位已將防護涵工程委托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承包人要主動與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對接,并按照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要求完成與招標人有關的防護涵的其他工作,穿越防護涵的管線敷設工作均屬承包人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施工總承包-廠外再生水接引工程總承包:廠區外中水管道及泵站施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施工總承包-廠外再生水接引工程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日期為準)具有至少1項合同金額不少于500萬元的市政泵站,或城鎮給水或排水管道敷設工程(非水源廠區內及農田項目),或城鎮供熱管道敷設工程(非熱源廠區內)的工程業績。
所有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工程量清單、報價清單、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合同主要信息不滿足上述要求可附技術協議等,否則按無效合同處理。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原件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發票,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除發票外其他投運證明性材料如果沒有業主單位蓋章均按無效業績處理。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6-03-26 10:30到2026-04-09 23: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
2.2 項目規模:取水量1250m3/h的廠外再生水接引工程施工總承包,含取水泵站建設、輸水管線敷設,輸水管線需穿越濱北線鐵路,招標單位已將輸水管線穿越濱北線鐵路的防護涵工程委托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承包人要主動與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對接,并按照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要求完成與招標人有關的防護涵的其他工作,穿越防護涵的管線敷設工作均屬承包人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
2.3 招標項目履約期限:計劃開工日期(暫定):2026年05月01日。工程竣工驗收:2027年2月25日。
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
工期總日歷天數:304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4 招標范圍:
2.4.1提升泵站:在污水廠內建一座提升泵站,投標方負責土建施工、設備材料供貨、工程安裝、吹掃、水壓試驗、調試及拆除還建等。滿足包括工藝、土建、電氣、控制、照明、給排水、采暖通風、消防、視頻監控等功能,達到系統正常投運條件等全部工作;
2.4.2敷設輸水管線:由提升泵站至華電能源哈爾濱第三發電廠敷設1條DN600輸水管線,管線材質主要為鋼骨架聚乙烯塑料復合管,管線總長約3.3km(路徑及總長要滿足項目要求)。招標單位已將防護涵工程委托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承包人要主動與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對接,并按照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要求完成與招標人有關的防護涵的其他工作,穿越防護涵的管線敷設工作均屬承包人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施工總承包-廠外再生水接引工程總承包:廠區外中水管道及泵站施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施工總承包-廠外再生水接引工程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日期為準)具有至少1項合同金額不少于500萬元的市政泵站,或城鎮給水或排水管道敷設工程(非水源廠區內及農田項目),或城鎮供熱管道敷設工程(非熱源廠區內)的工程業績。
所有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工程量清單、報價清單、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合同主要信息不滿足上述要求可附技術協議等,否則按無效合同處理。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原件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發票,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除發票外其他投運證明性材料如果沒有業主單位蓋章均按無效業績處理。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6-03-26 10:30到2026-04-09 23: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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