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 本項目是包頭鋁業有限公司電解四廠整流機組安全提升及節能改造項目中的一個子項,主要采購并指導就位安裝鋁六所7套220kV硅整流器。
2.1項目名稱:包頭鋁業有限公司電解四廠整流機組安全提升及節能改造項目-硅整流器
2.2項目類型:貨物
2.3項目概況:本項目是包頭鋁業有限公司電解四廠整流機組安全提升及節能改造項目中的一個子項,主要采購鋁六所7套220kV硅整流器。包括設計、供貨、運輸、裝卸、指導就位安裝、現場調試、試運行、表計檢驗,出具出廠試驗報告,指導交接試驗等。
2.4項目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東河區
2.5招標范圍:
本項目是包頭鋁業有限公司電解四廠整流機組安全提升及節能改造項目中的一個子項,主要采購鋁六所7套220kV硅整流器。包括設計、供貨、運輸、裝卸、指導就位安裝、現場調試、試運行、表計檢驗,出具出廠試驗報告,指導交接試驗等。
2.6交貨期:合同生效后330個日歷天內具備7臺/套全部設備到貨條件,其中合同簽訂后150天第一臺到貨現場,之后具備每月1臺/套的交付條件,以招標人具體通知為準進行到貨交付。
2.7其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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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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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 |
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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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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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它關、停、并、轉等狀態,有足夠的流動資金承擔本項目的實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掃描件)或提供承諾書。(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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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要求 |
投標人須在 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個硅整流器(直流輸出額定電壓≥1000V、額定電流≥30KA)的供貨業績,提供合同首頁、雙方簽署頁、合同關鍵頁及技術協議關鍵頁等,以簽署日期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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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譽要求 |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單、灰名單。 2.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投標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發生過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員工職業健康事故或者質量事故,未在開標前12個月內發生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提供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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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6-04-09 00:00:00至2026-04-20 00:00:00(北京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