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和順縣新能源+鄉村振興600MW光伏基地項目EPC總承包 (招標 標段(包)內容:負責完成項目建設所需的所有審批(行政許可)文件,勘察、設計、施工【包括通水、通電通訊、通路、場地平整、臨建設施等】、所有設備(不含光伏組件)和材料采購(含備品備件、運維工器具)、總承包項目管理、調試、驗收(包括專項驗收)、培訓、移交生產、工程質量保修等內容均屬于承包人承包范圍,承包人必須確保項目完全滿足發包人正常使用且滿足本合同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標準,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電站移交前必須滿足電網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1、光伏區及升壓站工程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土建施工及安裝、調試驗收、質量保證期內的保修服務、用電、用水。2、送出線路和對側站改造工程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土建施工及安裝、調試驗收、質量保證期內的保修服務。3、負責本項目的工程一切險費用;辦理項目質監、竣工驗收、專項驗收等驗收手續及獲取相關文件;負責辦理工程移交給發包方后的質保服務及全部工程、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4、負責該項目所有涉及的政府、民事協調工作,負責項目建設實施期間所涉及的所有征地、租地(建設期)并承擔費用,負責青苗、附著物等補償。5、招標范圍中雖然未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環水保措施等,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001和順縣新能源+鄉村振興600MW光伏基地項目EPC總承包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3.2 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具備足夠的營運資金承擔本項目;3.3 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資質;3.4 投標人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環境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3.5業績要求:近10年須具有單項合同規模在30MWp級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業績。(如為聯合體,則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具備此業績)3.6投標人擬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