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項目 服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定期保養:根據車輛制造商規定的保養周期和項目進行。
(2)故障維修:零部件的檢修、修理或更換。
(3)輪胎服務:輪胎更換、修補、動平衡及四輪定位。
(4)緊急救援:提供道路緊急救援服務(如拖車、搭電、換胎、送油等)。
(5)配件供應:維修所需配件的采購、質量保證及更換。
(6)車輛美容清潔:提供基本的洗車、清潔服務。
(7)年檢協助:協助辦理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年檢)相關事宜。
3、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所有維修保養工作須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2)使用的零部件、輔料等應為符合車輛制造商技術標準的全新原廠件或質量相當及以上水平的品牌件,并保證渠道正規、可溯源。
(3)維修質量保證期應不低于國家《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要求,具體承諾應在投標文件中明確。
(4)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記錄維修保養歷史,并提供詳細清單。
4、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
《汽車維修業經營業務條件》?GB/T16739-2023
《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T18344-2025
《汽車維修術語》GB/T5624-2019
《汽車維修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5、供應商具備交通部門核發的有效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二類以上(含二類)資質和專業技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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