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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人才評價中心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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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才評價中心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人才評價中心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PUR-E-202528186 |
| (三)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五)項目需求: |
擬遴選1-2家供應商為國航提供線上及線下的人才測評相關服務。 |
|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 (二)具有人力資源部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
| (三)財務狀況正常。 |
| (四)具有依法繳納稅金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記錄。 |
| (五)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為企事業單位提供線上及線下人才測評服務的業績。 |
| (六)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 (七)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非禁止交易期不良行為名單的供應商。 |
| (八)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十)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1.本項目資格審核采用有限數量制,備選供應商限定為7家。
2.擇優原則:
(1)如通過資格條件審核的供應商多于7家,將按照擇優標準進行評分排序,確定排名靠前的7家潛在供應商為備選供應商,詳見業績評分標準及擇優原則。
a.按照有效業績總分由高至低排名,前7家報名供應商為本項目備選供應商;
b.如出現有效業績總分一致的情況,則以央企總部及二級公司、省屬國企總部,或省部級單位人才測評服務業績得分高者優先;
c.若仍存在并列情況,再根據2024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由高低確定先后順序。
(2)如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潛在供應商為3家(含)至7家(含)時,全部列為本項目備選供應商。
(3)如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潛在供應商少于3家時,采購人將重新組織該項目的采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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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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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材料 |
| 1.填寫并蓋章的《供應商信息登記表》 |
|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 |
| 3.專業技術及行業資質證明材料,國家法定機構頒發的相關行業從業資格許可證 |
|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聲明蓋章(格式可自擬) |
| 5.供應商反商業賄賂承諾書 |
| 6.供應商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 |
| 7.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4年度財務報告。①如無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提供2022年至2024年連續三年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②如提供的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存在虧損情況,請提供書面說明。 |
| 8.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次依法繳納稅金和任意1次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 |
| 9.業績證明材料:①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為企事業單位提供線上及線下人才測評服務的業績(至多提供3份業績,如所提供的業績中僅包含線上或線下一類人才測評服務內容,視為不符合本項資格要求)。;②須提供每份業績的協議關鍵頁(指能夠體現協議雙方名稱、人才測評服務內容、協議期、雙方簽章的頁面),未附協議關鍵頁或關鍵內容缺失的業績視為無效業績;③為央企總部及二級公司、省屬國企總部,或省部級單位提供人才測評服務的業績優先。 |
| 10.提供如下信用信息證明材料:(1)“信用中國”(htt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完整版】《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2)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的網頁截圖;(3)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中查詢的【完整的】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上述材料查詢時間應為采購公告發布以后,如存在行政處罰等異常情況的,須另行出具書面說明。 |
| 11.人力資源部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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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系人:呂珩之 |
| 聯系人電話:010-61466458 |
| 聯系人電子郵箱:lyuhengzhi@airchina.com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我司將對報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核,未通過資格審核,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二)每份材料為PDF格式且須加蓋單位公章,涉及多頁的須加蓋首頁和騎縫章,缺少蓋章的材料均視為無效。
(三)中航集團供應商不良行為分類及處理措施詳見公告附件。
(四)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系方式,詳見公告附件:質疑聯系渠道。
(五)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