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大南湖二礦位于大南湖礦區西區西北部,距哈密市區約84公里,行政區劃屬哈密市管轄, 根據實際需要,現需開展生產廢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改造,增加初沉池及配套管路,購置模塊化處理設備用于礦坑水處理,改造后的水處理站應滿足環評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
2.1.2招標范圍:
(1)建設各廢水產生點至生產廢水處理站前端初沉池及配套管路,增設廢水處理站至1號加水站排水管路,(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
(2)按照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要求對生活污水處理站、生產廢水處理站地面塌陷進行修復,增加電動閥、液位計、壓力傳感器、流量計、進出水在線監測儀表等以實現全自動化,并建立系統后臺實時查看數據,同時將現有設備接入新的控制系統;增加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壓濾設備(含場地改造)。
(3)購置1套模塊化處理設備用于礦坑涌水處理,處理能力不低于20立方米/小時,且處理后的水質需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中道路灑水、沖洗車輛標準和《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中采煤廢水、選煤廢水標準。
(4)負責本次水處理站改造項目的環評及驗收、水保及驗收、消防審圖及驗收備案、工程檢測等工作。
2.1.3計劃工期:
總工期6個月。
2.1.4質量要求:
滿足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工的合同內容包含(煤泥水處理設施或水處理設施或沉淀池)新建或改造施工的合同業績2份,且單個合同金額不得低于5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須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煤泥水處理設施或水處理設施或沉淀池)新建或改造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2-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1-05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