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廢水綜合治理改造項目EPC工程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各廠廠區
2.2 規 模: /
2.3 標段劃分:上安電廠、邯峰電廠、萊蕪電廠、滇東電廠廢水綜合治理改造項目EPC工程
2.4 施工地點: 各廠廠區
2.5 計劃工期: 上安項目:本工程要求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初設及審查、40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80天內完成設備供貨,180天內項目全部完工。
邯峰項目:總工期180天,主體工程計劃在2026年5月10日開工,1號/2號機接口工程在2026年機組檢修期間實施,具體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萊蕪項目:預計2026年底完工,現場開工后至安裝結束工期不超過12個月,最終以業主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為準。
滇東項目:計劃2026年4月1日開工,2027年5月30日前完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滇東能源公司通知為準。(合同簽訂完成后30天內完成本項目的工程的開工準備工作、入廠安全培訓及開工報告簽訂。具體根據合同簽訂時間提前或順延,總工期不變。)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購范圍包括四廠節水及廢水綜合治理改造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備采購、土建工程、安裝工程、整體調試等全部工作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3.1.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1.4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5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3.1.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7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同時具有以下資質:
(1)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已換證或者新領證的為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2項采用旁路煙氣工藝的火電廠廢水處理總承包工程業績。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頁、施工范圍、簽字蓋章頁等)等業績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其他要求:
項目經理要求:(同時具備以下資質):(1)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或安全培訓合格證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證;(2)具有二級建造師及以上注冊證書;并提供項目經理近一年內連續6個月在投標單位所繳納的社保繳存證明。
安全員要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或安全培訓合格證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證。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2月28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3月09日23時59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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