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況
云南磷化集團海口磷業有限公司柳樹箐磷石膏渣場最終設計標高為2070m,最大壩高為130m,2006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5月,柳樹箐磷石膏渣場擴容后最終堆積標高2100m,設計總壩高160m,屬于二等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磷石膏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南》及《云南省磷石膏綜合治理實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到2027年底,要全面完成磷石膏庫整治,并實現磷石膏無害化干法堆存。按照政策要求,業主現已完成了《柳樹箐磷石膏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報告》和《海口磷業有限公司柳樹箐磷石膏庫“一庫一策”整治方案》的編制及政府審批。
為確保按政府要求的時間完成隱患治理,并保持生產連續運行,庫區防滲須分區進行,前期先對庫尾區域灘面及岸坡進行防滲。在庫尾防滲施工區域與庫前生產運行區域間設置一道分隔壩進行分隔,以確保整個防滲工程順利實施。
庫區岸坡現狀地形地貌特征,主要分為原始山坡、棄渣堆邊坡兩類場地,其中原始山坡以灌木林為主,同時有少量喬木,局部較陡,本工程施工范圍林木已砍伐。棄渣堆邊坡多為單段排土邊坡,為便于防滲膜鋪設,同時保證邊坡穩定性,總體坡度超過1:1.5的區域,采取上部削坡和下部貼坡回填等措施處理。岸坡挖填整理時,應根據總體設計坡度,控制2085m至2090m高程錨固平臺的境界。
本工程主要內容包括:庫尾磷石膏灘面整平找坡、碾壓,高程2085m~2090m錨固平臺開挖填筑、臨時截水溝開挖,防滲范圍高程2080m至錨固平臺岸坡清基、邊坡修整、鋪設磷石膏保護墊層,分隔壩填筑,錨固溝開挖回填,磷石膏挖取及運輸,土工格柵及土工防滲膜鋪設等。具體以施工圖及現場踏勘為準。
庫尾防滲工程總價包括但不限于:庫尾磷石膏灘面整平、找坡、碾壓、鋪膜防滲,高程2085m~2090m錨固平臺開挖填筑、鋪膜防滲、臨時截水溝開挖,防滲范圍為灘面至錨固平臺,包括:岸坡清基、邊坡修整,鋪設磷石膏保護墊層,分隔壩填筑,錨固溝開挖回填,磷石膏挖取及運輸,土工格柵及土工防滲膜鋪設等施工圖范圍及招標文件要求的施工及措施有關的一切費用。總價為固定包干總價。
投標人依據招標文件和施工圖完成所需材料的采購、施工(含工程變更)、“三查四定”內容的整改、工程驗收、工程交付(含交工技術文件)、工程缺陷修復、竣工結算等工作,并對本項目的質量、工期、安全、環保、勞動保護、職業衛生、消防、節能、資產清冊、工程造價等全面負責,最終向甲方提交質量合格的工程,并協助甲方辦理項目環保、安全、職業衛生、消防、節能、節水等行政許可手續和竣工驗收工作。
2.招標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庫尾磷石膏灘面整平、找坡、碾壓、鋪膜防滲,高程2085m~2090m錨固平臺開挖填筑、鋪膜防滲、臨時截水溝開挖,防滲范圍為灘面至錨固平臺,包括:岸坡清基、邊坡修整,鋪設磷石膏保護墊層,分隔壩填筑,錨固溝開挖回填,磷石膏挖取及運輸,土工格柵及土工防滲膜鋪設等施工圖范圍及招標文件要求的施工及措施有關的一切內容。
3、工程的質量
符合設計文件要求,滿足國家規范及驗收標準(如工程施工中有新標準發布生效,按新標準執行)。施工應滿足(但不限于)以下規范、規程、規定、標準:
(1)《尾礦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864-2013);
(2)《磷石膏庫安全技術規程》(AQ2059-2016);
(3)《磷石膏利用與貯存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1415-2025);
(4)《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
(5)《尾礦堆積壩排滲加固工程技術規范》(GB51118-2015);
(6)《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B51108-2015);
(7)《防滲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Q/SY1-2003);
(8)《土工合成材料應用技術規范》(GB50290-2014);
(9)《新國標防滲膜》(GB/T17643-2011);
(10)《土工合成材料測試規程》(SL/T235—1999);
(11)《土工合成材料 聚乙烯土工膜》(GB/T 17643-2011);
(12)《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50330-2013);
(1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
(14)《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范》(DL/T5173—2003);
(15)《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SL176—1996);
(16)《水利水電工程驗收規范》(SL223-1999);
(17)《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838-2002)。
(18)《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
其它有關的國家現行設計標準及規范
4、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或監理下達的開工通知的時間為準,總工期為90日歷天。
5、投標人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須為經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獨立企業(事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類似法定證明文件;
(2)投標人必須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4)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證書,并注冊在本單位,沒有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5)投標人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列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提供對應的查詢截圖證明材料)。最終以開標后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查詢結果為準。
(6)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3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網上獲取電子招標文件及其他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