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國家稅務總局林州市稅務局2026年職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務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東風南路交叉口綠地原盛國際1號樓A座12B層國隆項目咨詢有限公司郵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3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A2026-DLJC-C0003-B00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林州市稅務局2026年職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55.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155.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1.采購內容:國家稅務總局林州市稅務局機關職工食堂及所屬稅務分局職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務,包括鮮禽畜肉類、蔬菜水果類、水產類、調味料凍品類、糧油類等食材的配送服務。
2.實施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3.實施地點:國家稅務總局林州市稅務局機關職工食堂(河南省林州市紅旗渠大道金融城B座)、第一稅務分局職工食堂(河南省林州市林慮山大道與翠薇路交叉口路北紅旗渠政務服務中心)、河順稅務分局職工食堂(河南省林州市河順鎮鎮區)、姚村稅務分局職工食堂(河南省林州市姚村鎮鎮區、河南省林州市石板巖鎮鎮區)、紅旗渠稅務分局職工食堂(河南省林州市陵陽鎮鎮區)、原康稅務分局職工食堂(河南省林州市原康鎮鎮區)、合澗稅務分局職工食堂(河南省林州市合澗鎮鎮區、河南省林州市東姚鎮鎮區)、黃華稅務分局職工食堂(河南省林州市黃華鎮863科技園)、振林稅務分局職工食堂(河南省林州市人民路中段194號)、橫水稅務分局職工食堂(河南省林州市人民路中段194號)。配送說明:以上為截止當前需配送的單位及對應地址,后續若發生單位名稱地址變更,或新增配送單位,需按更新后的單位名稱、地址執行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須為中型企業或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或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批發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具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僅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許可范圍應包括本項目中除食用農產品外的全部供應品類。(2)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投標。(查詢渠道:“信用中國”跳轉“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查詢: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注:采購代理機構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至資格審查結束前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或分包。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6年02月03日 至 2026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東風南路交叉口綠地原盛國際1號樓A座12B層國隆項目咨詢有限公司郵箱
方式:各潛在供應商無需到現場獲取采購文件,凡有意參加的供應商,須在獲取采購文件時間內郵箱獲取(glgljt168@163.com),郵件中需注明項目名稱、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及接收采購文件的郵箱,完成獲取流程后,采購文件以電子文件形式發送至供應商郵箱,售后不退。
售價:¥3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6年02月13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東風南路交叉口綠地原盛國際1號樓A座12B層國隆項目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
五、開啟
時間:2026年02月13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東風南路交叉口綠地原盛國際1號樓A座12B層國隆項目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
(2)執行《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執行《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2.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國家稅務總局安陽市稅務局-林州市官網》同時發布。
3.代理費用收取標準及方式:
(1)本次采購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供應商參考《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2023】002號)規定向采購代理機構交納。
(2)成交供應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購代理機構交納采購代理服務費,可用公對公轉賬或現金的方式。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國家稅務總局林州市稅務局
地址:河南省林州市紅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B座
聯系方式:黃先生0372-681991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國隆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東風南路交叉口綠地原盛國際1號樓A座12B層
聯系方式:田丹丹0371-55001516、0371-55001517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田丹丹
電 話: 0371-55001516、0371-55001517


